中标
焦化公司蒙西公司棋盘井煤矿I030905工作面回撤、I040901工作面安装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49.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焦化公司蒙西公司棋盘井煤矿I030905工作面回撤、I040901工作面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焦化公司蒙西公司棋盘井煤矿I030905工作面回撤、I040901工作面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833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8332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山冶鑫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749.900000 | 769.969372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胡俊海/一级建造师/浙1332016201900549 | 康炜浩/一级建造师/陕1612021202201037 |
业绩 | 1、项目名称: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4502工作面安装;发包人名称: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合同时间:2020年8月27日 2、项目名称: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53035303 综采工作面安装;发包人名称: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合同时间:2022年3月30日 3、项目名称: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1年10月8日 4、项目名称: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30202 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及 30201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名称: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2年12月16日 5、项目名称:唐公塔煤矿1612综放工作面设备回撤、1613综放工作面设备安装及顺槽胶带机头尾安装工程;发包人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2年9月7日 6、项目名称: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公司 F6222等工作面安装及F6221等工作面回撤工程合同;发包人名称: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7月20日。 7、项目名称: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 1-煤系统回撤及 217综采工作面设备及顺槽胶带机回撤工程;发包人名称: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2年4月18日 |
1、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6102工作面倒装6106工作面设备回撤安装服务工程;发包人名称: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2年4月10日 2、项目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23114工作面支架回撤工程;发包人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1年6月16日 3、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6102综放工作面设备安装工程;发包人名称: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1年1月3日 4、项目名称:山西吕梁离石西山晋邦德煤业14207面拆除和14205面安装设备工程;发包人名称:山西吕梁离石西山晋邦德煤业有限公司;合同时间:2021年6月7日 5、项目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18505工作面设备回撤工程;发包人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2月14日 6、项目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23110工作面支架回撤工程;发包人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8月24日 7、项目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18108工作面支架回撤工程;发包人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时间:2023年1月29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买泽强 电话:0473-5678705
邮箱:20033144@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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