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通江县堰流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比选公告
金额
8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苟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通江县堰流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16:18:2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通江县堰流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通江县堰流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通江县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通水函[2023]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通江县水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通水函[2023]16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通江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主要水土保持措施:石坎坡改梯35.46hm2,土坎坡改梯24.93hm2,营造水保林672.51hm2,种植经济林16.35hm2,封禁治理824.38hm2,保土耕作826.37hm2,修建沉砂凼 14口,蓄水池2口,整治山坪塘6座,排灌沟5.69km,生产道路 4.31km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 1109.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国家补助资金,地方及其他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81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0-10 水利工程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提供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截止当日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完整截图,且诚信分不少于95分;(2)拟派人员资格应符合《关于启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业印章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15】503号)的规定; (3)申请人应完全响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及第六章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中选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3月11日08时00分 2023年03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3月11日08时00分 2023年03月16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人:   通江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址:   

编:     

人:   苟先生

话:   18398973721

真:

 2023年03月11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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