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莆田市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因莆田市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运行管理需要,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项目,现公开向社会招标,欢迎有项目经验和能力的单位、企业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包含大楼及院区卫生保洁、日常维修、绿化养护、安全保卫、会务保障等工作,确保大楼院区保安、保洁、设备的正常运转。项目服务期限为3个月。(详见附件)
(四)预算价格: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万元(贰拾壹万元整)。
(五)项目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约定正式进驻时间起计,按月支付物业管理经费。经费支付与物业考核挂钩,每月物业考核合格支付100%月物业管理经费。考核低于合格分(85)的,按得分比例支付当月物业管理经费,即按(考核成绩得分/100分)×月物业管理经费的公式进行计算。
(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成交)金额的5%,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按采购人单位要求缴纳到位,在服务合同期结束或终止且无未了事宜后无息退还。
(七)竞标方式:各意向单位提供竞标文件,采取现场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开标时,实际到场必须有3家及以上,按照比价最低价中标。若实际到场有2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则抽签确定。若实际到场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公示再招标)。
(八)合同签订:本项目由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总合同,业务用房各使用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合同。
(九)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1399号。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物业管理和安保服务经验,需提供2个案例合同。
(三)未被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近三年未被相关行政部门因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被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三、投标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二)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报价单(签名盖章)
(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案例合同复印件
(六)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3份,投标材料用密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四、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投标现场投标报价前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最高限价2%,即4200元),未中标当场退回;拟公示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签约保证金,在正式签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5%)后将该签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三)物业考核:每月考核物业管理情况。业务用房各使用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中标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85(含)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85分的按当月考核分数比例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00前携带投标文件到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联系电话:0594-2586816,联系人:陈先生。
(五)本公告相关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五、招标公告有效期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附件:莆田市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7日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包含大楼及院区卫生保洁、日常维修、绿化养护、安全保卫、会务保障等工作,确保大楼院区保安、保洁、设备的正常运转。项目服务期限为3个月。(详见附件)
(四)预算价格: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万元(贰拾壹万元整)。
(五)项目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约定正式进驻时间起计,按月支付物业管理经费。经费支付与物业考核挂钩,每月物业考核合格支付100%月物业管理经费。考核低于合格分(85)的,按得分比例支付当月物业管理经费,即按(考核成绩得分/100分)×月物业管理经费的公式进行计算。
(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成交)金额的5%,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按采购人单位要求缴纳到位,在服务合同期结束或终止且无未了事宜后无息退还。
(七)竞标方式:各意向单位提供竞标文件,采取现场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开标时,实际到场必须有3家及以上,按照比价最低价中标。若实际到场有2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则抽签确定。若实际到场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公示再招标)。
(八)合同签订:本项目由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总合同,业务用房各使用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合同。
(九)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1399号。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物业管理和安保服务经验,需提供2个案例合同。
(三)未被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近三年未被相关行政部门因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被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三、投标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二)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报价单(签名盖章)
(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案例合同复印件
(六)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3份,投标材料用密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四、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投标现场投标报价前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最高限价2%,即4200元),未中标当场退回;拟公示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签约保证金,在正式签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5%)后将该签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三)物业考核:每月考核物业管理情况。业务用房各使用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中标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85(含)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85分的按当月考核分数比例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00前携带投标文件到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联系电话:0594-2586816,联系人:陈先生。
(五)本公告相关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五、招标公告有效期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附件:莆田市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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