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RYZFCG-2024-076]上饶市中心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维保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维保合同
甲方:上饶市中心医院
乙方: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医疗设备保养及维修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事宜达成 本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一、保修设备:
二、保修期限:2025 年 01 月 15 日至 2028 年 01 月 14 日(以实际招标签订合同 时间为准)
三、保修金额:1974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柒万肆仟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每个服务周期开始后六个月内,支付 50% 年维保款,每个服务周期开始 后 11 个月内支付剩余 50%年维保款。以后年度按相同付款方式执行。按服务周期提供正式 发票
乙方银行信息
开户行: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帐号:3500477015
行号:712290000012
五、保修内容条款:
1、乙方提供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设备保修三年的服务,服务合同效期内,保证机 器开机率≥ 95%,计算公式如下: 开机保证天数= 365 天×95%, 即每年停机时间不超过 18 天( 超过一天顺延一天服务)。
2、乙方提供每年四次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清洁光路,能量校准 检测。并提交维护保养报告交采购人。
3、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 2 小时内电话响应,设备需要现场维修时,原厂认 证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
4、乙方 24 小时维修热线:4006900401 。
5、乙方更换的备件是合法正规的原厂备件, 与原机型匹配。乙方提供零部件不符合国 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服务方予以更换,由于乙方提供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关 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将能提供以提高安全性和设备性能为目的的软件更新。
7、乙方每次维保及应急维修等工作均应制作《维修、保养记录》,乙方的维修、保 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修、保养记录》上签字。
8、乙方应安全、文明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及其人员的原 因造成甲方、乙方、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或产生其他纠纷的,均由乙方依法承担相 关责任。
9、乙方应根据服务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项目范围和内容提供维保服务和其他相关服 务。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乙方应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 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甲方接收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
10、乙方每次完成服务后,应由甲、乙双方代表在相关《维修、保养记录》上签字确 认。如果甲方对服务方某次服务有异议,应在该次服务结束后 2 周内向乙方书面反馈。
六、违约责任:
1、在乙方诚信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无故逾期付款:30 日内不计利息,超 过 30 日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未付款利息,作为向乙方 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赔偿(最高不超过未付款的 3%)。乙方有权自客户迟延付款超过 7 日起,中止合同的履行直至客户支付全部拖欠款项为止,如客户迟延付款超过 30 天的,乙 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保修服务期间保证甲方仪器的开机率为 95%以上,如果停机超过 全年的 5%,合同将按超出 5%的时间顺延(超过一天顺延一天服务)。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附件、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双方全部文件有冲突或未约定,则按乙方最优承诺及甲方需求履行。
3、因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上饶市中心医院 乙方: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日 期: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设备序列号 | 备注 |
1 | 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 VisuMax | 1275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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