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确保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完善和规范中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协助中心信息化各项目实施,包括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完善系统风险评估,并提供整改情况报告;信息安全等保备案、测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开展信息安全应急演练;日常安全保障,并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
  (一)采购人: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二)项目名称:信息安全服务
  (三)项目费用:1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履约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后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二、服务内容
  1.每季度一次,全年共四次安全扫描与加固服务。
  2.项目团队需中心在服务期内,提供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
  3.对所有计算机终端分批进行安全检测。
  4.内网办公终端正确安装内网违规连接互联网监控软件、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存储落实情况、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咨询、移动外设管理、终端网连接合规性管理、保密管理制度建设等相关服务。
  5.安全方案设计与咨询,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升级咨询等。
  6.行业动态通报、漏洞安全通报、病毒安全通报等相关信息通报,每半月发送一次安全通报。
  7.对电脑使用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意识教育培训,全年共组织两次全员安全培训活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8.本地核查与文档规范化检查、信息安全制度系列文档的打印与装订等方面的服务内容。
  9.派驻1名信息安全员负责保障中心信息安全工作的日常开展,负责中心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及维护,负责硬件设备、办公系统以及机房设备的维护。
  10.根据市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安全指标方案要求,定期提供业务系统服务器漏洞扫描、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状态检查、业务系统服务器恶意代码防范工具状态检查、个人终端漏洞扫描测试。
  11.负责提供中心全年日常办公设备耗材。
  12.根据网络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完成通知要求的各项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授权的分公司,须提供有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二级(含)以上和IT相关资质(查看经营范围),并具有相关信息安全服务经验(查看历年合同)。
  (四)最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严重违约问题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投标违规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以及因投标违规而被主管部门处罚并正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四、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其中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
  4.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6.注册地址不在深圳的投标人需提供在深营业场所证明(原件);
  7.提供具体服务人员资质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且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并于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楼204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82438958-8208,13823113113。
  五、投标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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