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61.3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1.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020-8205068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工135314624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广州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已由《关于广东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24〕35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广州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
2.2项目编号:GX24511059
2.3建设地点:小虎岛油库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南二路。
2.4建设规模:小虎岛油库拟建设二级消防站,建设内容主要为消防楼、综合楼、油库办公区、辅助生产区功能改造及其它室外工程改造。
2.4建设投资:总预算金额361.39万元。
2.5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1)油库办公及辅助生产区重新分区。新建实体分隔围墙约180米及大门3个;消防站周边硬化地面约1750平米、绿化带内新建21立方泡沫罐1台;消防训练场地利旧,南侧设置8米宽、65米长训练跑道。(2)消防站改造。房间功能重新划分,具有备勤室(宿舍)、厕所、盥洗室、浴室、通讯室、器材库、药剂库功能,使用面积达到二级站标准。东侧增设一部疏散楼梯;靠近罐区一侧的门进行抗爆改造;屋顶重新制作防水,现有训练塔外表面重新粉刷。(3)综合楼改造。一层改造房间3个,用于器材库、药剂室、呼吸充气室;二层改造房间8个,用于体能训练室、多功能室、档案室、贮藏室、阅览室、休息活动室、指挥作战室、接待室。综合楼外墙重新粉刷、室内走廊装修、更换渗漏的消防管道;质检室玻璃门更换为二级防火门、排风系统改造。实际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613916.83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油库或加油(气、氢)站的新改扩建、维修土建施工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油库或加油(气、氢)站的新改扩建、维修土建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不为同一人。③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更换,不得登记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如拟派项目经理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隐瞒不报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安全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安全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油库或加油(气、氢)站的新改扩建、维修土建施工安全负责人岗位业绩。
(4)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提供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社保时间要求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3.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①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②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无法提供符合本项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证明材料内容、可信度等确定其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并保留本项证明材料依据。]。
3.4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状态(处于被处罚有效期限内)。
注:以招标人当期《广东石油采购招标黑名单》为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承诺,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3)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发生重大工程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以中登网(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结果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判决或裁定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8)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投标人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少于3名。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登记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23 日至2024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方式一:将投标登记资料彩色扫描成册及联系方式(纸质投标登记资料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kx6003@126.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邓工13531462400 /郑工13560477267)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提供邮寄,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方式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1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由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投标登记资料现场办理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登记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递交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至2024年 9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1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6.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1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A塔;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82050685。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
邮编:510640;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560477267;
传真:020-85520192;
电子邮箱:lkx6003@126.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g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 8 月 23 日
广州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已由《关于广东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24〕35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广州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小虎岛油库新建二级消防站隐患治理工程
2.2项目编号:GX24511059
2.3建设地点:小虎岛油库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南二路。
2.4建设规模:小虎岛油库拟建设二级消防站,建设内容主要为消防楼、综合楼、油库办公区、辅助生产区功能改造及其它室外工程改造。
2.4建设投资:总预算金额361.39万元。
2.5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1)油库办公及辅助生产区重新分区。新建实体分隔围墙约180米及大门3个;消防站周边硬化地面约1750平米、绿化带内新建21立方泡沫罐1台;消防训练场地利旧,南侧设置8米宽、65米长训练跑道。(2)消防站改造。房间功能重新划分,具有备勤室(宿舍)、厕所、盥洗室、浴室、通讯室、器材库、药剂库功能,使用面积达到二级站标准。东侧增设一部疏散楼梯;靠近罐区一侧的门进行抗爆改造;屋顶重新制作防水,现有训练塔外表面重新粉刷。(3)综合楼改造。一层改造房间3个,用于器材库、药剂室、呼吸充气室;二层改造房间8个,用于体能训练室、多功能室、档案室、贮藏室、阅览室、休息活动室、指挥作战室、接待室。综合楼外墙重新粉刷、室内走廊装修、更换渗漏的消防管道;质检室玻璃门更换为二级防火门、排风系统改造。实际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613916.83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油库或加油(气、氢)站的新改扩建、维修土建施工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油库或加油(气、氢)站的新改扩建、维修土建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不为同一人。③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更换,不得登记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如拟派项目经理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隐瞒不报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安全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安全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油库或加油(气、氢)站的新改扩建、维修土建施工安全负责人岗位业绩。
(4)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提供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社保时间要求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3.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①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②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无法提供符合本项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证明材料内容、可信度等确定其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并保留本项证明材料依据。]。
3.4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状态(处于被处罚有效期限内)。
注:以招标人当期《广东石油采购招标黑名单》为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承诺,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3)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发生重大工程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以中登网(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结果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判决或裁定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8)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月份往前推算)投标人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少于3名。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登记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23 日至2024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方式一:将投标登记资料彩色扫描成册及联系方式(纸质投标登记资料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kx6003@126.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邓工13531462400 /郑工13560477267)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提供邮寄,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方式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1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由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投标登记资料现场办理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登记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装订成册(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递交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至2024年 9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1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6.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1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A塔;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82050685。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
邮编:510640;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560477267;
传真:020-85520192;
电子邮箱:lkx6003@126.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g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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