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器材采购和安装项目(2024-VGBLCA-W1002)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vgblca-w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设备器材采购和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LCA-W1002
项目名称:设备器材采购和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20 天后听通知安排交货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申领):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提供相应有效的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所有供应商,必须在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 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须提供注册成功后的截图,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若不清楚如何注册,请联系工作人员)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无 。
三)申领方式
线下获取:投标供应商在申领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内,到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申领,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公告中(三)包含的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申领)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95-22667108
设备器材采购和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LCA-W1002
项目名称:设备器材采购和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及规格尺寸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1 | 办公桌 | 1700*620*1000mm;木质 | 张 | 15 | 签订合同20 天后听通知安排交货安装 | 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安装地点为不同地区 | |
2 | 防潮柜 | 852*600*482mm;钢质 | 个 | 15 | ||||
3 | 柜1 | 1450*810*340mm;钢质; 电子密码+机械防盗锁 | 个 | 10 | ||||
4 | 柜2 | 1450*1090*340mm;钢质; 电子密码+机械防盗锁 | 个 | 5 | ||||
5 | 柜3 | 1450*730*500mm;钢质; 电子密码+机械防盗锁 | 个 | 15 | ||||
6 | 器材柜 | 1450*730*500mm;钢质; 机械防盗锁 | 个 | 15 | ||||
7 | 钢板 | 1800*900*600mm;防爆钢,厚度8mm | 套 | 35 | ||||
8 | 通讯器材架 | 每件可放置12部对讲设备 | 件 | 15 | ||||
9 | 电脑固定支架 | 含风扇 | 个 | 45 | ||||
10 | 衣服挂钩 | 每个挂1件衣服 | | 个 | 175 | |||
11 | 固定式设备基 座 | 钢质,含立柱 | 个 | 35 | ||||
12 | 安防监控 | 500W像素 | 个 | 15 | ||||
13 | 通讯机柜 | 钢质,有散热孔 550*600*445mm | 个 | 15 | ||||
14 | 保养工具箱 | 具有保养的所有物件 | 套 | 15 | ||||
15 | 线路及稳压设 备改装 | 适配办公桌和电子设备 | 套 | 15 | ||||
16 | 穿线弯管 | Φ50*3 | 套 | 15 | ||||
17 | 安装调试费 | | 项 | 15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20 天后听通知安排交货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申领):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提供相应有效的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所有供应商,必须在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 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须提供注册成功后的截图,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若不清楚如何注册,请联系工作人员)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无 。
三)申领方式
线下获取:投标供应商在申领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内,到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申领,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公告中(三)包含的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申领)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95-2266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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