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799237
(三)预算金额:85,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5-18 17:06:42 ~ 2023-05-24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5-24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审计服务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曾先生 13556044774
采购单位: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18日
查看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799237
(三)预算金额:8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见需求描述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6月1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3年7月15日 | 审计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022年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首期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完毕之日。 (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4.项目预算:8.5万元,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项目内容 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为成交供应商开展审计服务,本项目为实施外包的审计项目,对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建设项目中由采购单位负责建设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间的内容进行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采购人根据工作安排,由成交供应商直接提供审计服务,需选派出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带队审计人员和审计组成员。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选派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把关,从成交供应商中选派专业素质与审计工作匹配的专业人员,选派期间驻审计现场工作。 (三)中选单位工作要求 本次审计按采购人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实施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建程序、招投标情况、合同签约与履行、投资控制、工期、项目管理、施工过程中的造价审核、工程验收、目标实现等方面。主要审计内容: 1.项目基建程序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检查 (1)重点关注变更、签证手续和金额是否正确,符合规定; (2)基建程序是否规范(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3)工程质量检查、材料检验等过程审批是否合规; (4)施工过程中的造价审核,全面的清单单价,计费等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等实际情况; (5)工期完成情况; (6)材料选取的手续和进场手续是否完备,材料送检情况是否合规。 2.基建账目核算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检查 财政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和自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是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落实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账务核算、资产登记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账实相符。 工作时间安排。收到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工作,其中初审资料、现场勘查及计量计价20个工作日,三方核对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 (四)计费标准 1.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不另议价,并考虑给予一定的折扣。 2.上述报价应包含劳务费、广州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用,广州市内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 (五)付费时间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预算费用30%,在审计项目工作完成,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审计报告初稿,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后,提供审计终稿一式四份,原则上在收齐成交供应商提供审计终稿、验收报告和有效发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尾款支付。本项目审计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六)政策依据 1.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9号,以下简称省府259号令)《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审计报告》等有关审计工作规定实施审计,编制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和审计报告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档案工作》汇总整理审计档案。 3.实施审计过程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等各项规定。 二、采购项目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广东省2022年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审计服务定点供应商资格。审计组人员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经法规、会计制度。 3.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工程咨询单位或分所(公司)和营业执照;分所(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二)选派人员资质要求 现场审计人员3名或以上,成交供应商至少列出8名拟派出的符合以下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名单: (1)2018年1月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2)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养较好、职业道德水平较高、学历或职称与建筑、基建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工作有关的专业资格人员。(3)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基建管理和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熟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熟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建财务核算流程,项目概预算编制及分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工程造价和建设成本审核、充分胜任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和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工程单价套价审核软件。(4)具有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其中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2名及以上,具备3年或以上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选派人员工作要求 1.选派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采购人召开的审前动员培训会。2.选派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业务部门告知的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计工作和实施方案进行审计,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组长安排的审计任务。选派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报告采购人。3.选派工作人员需报送的结果文件应符合省府259号令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审计报告》要求。审计项目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式四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总体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定性(处理)法规依据、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资金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方面 (3)资金拨付、使用等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4)项目变更、招投标、材料管理和合同管理等方面 (5)项目开工、验收及目标(量化指标,如有)实现方面 (6)其他方面 4.审计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审计项目档案的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应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整理成册移交给采购人。 5.选派工作人员不得将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外泄。若选派工作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的关系,应当在知晓上述关系后及时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6.选派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终止选派或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将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采购人。不得将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审计事项无关的方面。7.选派工作人员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和规定。(1)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2)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3)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工作中所接触和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审计机关和审计对象及相关单位的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严禁向被审计单位泄露审计信息。8.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考勤纪律等相关规定。9.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四)选派工作人员的调换要求 1.工作期间,未经采购人批准,工作人员不能调换(采购人要求的除外),不得中途退出,有事需向采购人请假;如因客观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成交供应商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说明换人情况并书面承诺更换后的工作人员对更换前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更换需求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 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选派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要求资质不低于被更换的工作人员。因工作人员的辞退或成交供应商内部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空缺的,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要求资质不低于原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违约责任。3.成交供应商确保选派人员在履行合同期间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资质资格,如合同期内该资质资格丧失有效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要求予以更换人员。三、违约条款 (一)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调换被选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或所在单位原因中途退出审计项目任务并对审计工作完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选派的工作人员因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经多次调换至审计项目结束仍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三)工作人员因不遵守工作纪律、未按采购人工作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或工作成果未达到采购人标准的。(四)成交供应商连续三次不能完全响应采购人对工作人员的需求,采购人有权不再按采购文书约定条件进行采购。(五)成交供应商选派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经采购人核实处理的,采购人除相应不支付或扣减要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费用外,可视情节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协议。(六)采购人对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有最终的认定和解释权。 | 1 | 宗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5-18 17:06:42 ~ 2023-05-24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5-24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审计服务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曾先生 13556044774
采购单位: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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