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董市镇主要街道房屋双修建设项目(五标段)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6: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枝江市董市镇主要街道房屋双修建设项目(五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枝江市董市镇主要街道房屋双修建设项目(五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JS0515-2023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3-00613
3、项目名称:枝江市董市镇主要街道房屋双修建设项目(五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5(万元)
6、最高限价:145(万元)
7、采购需求:
现对董市镇金盆山大道(红绿灯以西)房屋双修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外墙面涂料铲除、喷刷真石漆、空调移机、外窗玻璃贴膜等。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和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诚信分最高的为准),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分。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0)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 CA 锁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体上同步发布。
2、评标办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枝江市董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枝江市董市镇金盆山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8972048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190727907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民
电 话:1907279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