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客车通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2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10-04a-2023-d-e23751
预算金额420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客车通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0-04A-2023-D-E23751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3】6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客车通勤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客车通勤服务。
1.3服务要求:武汉地区各单位通勤车辆租赁及省内大巴临时用车。
1.4年预计采购金额:420(万元,含税),单价限价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5中标人数量:1。
1.6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合同一年一签。
1.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等。采购结果发布后中标人需与各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详见诚E招首页客服热线。
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合法执业机构。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还须具备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资格。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栋1楼(会议室5)。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栋1楼(会议室5)。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栋1楼
邮编:430062
联系人:赵经理、张经理、伍经理
招标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市场服务部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办事处塔西路428号乐道物流园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招标编号:ZB-10-04A-2023-D-E23751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3】6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客车通勤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客车通勤服务。
1.3服务要求:武汉地区各单位通勤车辆租赁及省内大巴临时用车。
1.4年预计采购金额:420(万元,含税),单价限价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5中标人数量:1。
1.6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合同一年一签。
1.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等。采购结果发布后中标人需与各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详见诚E招首页客服热线。
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合法执业机构。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还须具备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资格。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栋1楼(会议室5)。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栋1楼(会议室5)。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栋1楼
邮编:430062
联系人:赵经理、张经理、伍经理
招标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市场服务部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办事处塔西路428号乐道物流园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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