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330481-20-01-679075
预算金额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女士0573-87297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马桥街道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桥街道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已由海宁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8-330481-20-01-679075,招标人为海宁市东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马桥街道湖塘社区。
2.2项目概况:新建钢结构大棚2304平方米,改建钢结构厂房2401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包括新建钢结构大棚,改建钢结构厂房及相应电气、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服务。处置内容包含农业农村各类废弃物,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秸秆;葡萄藤、桑枝条、芦笋杆和茄子蔬菜类等各种经济作物藤蔓;农村环境治理及其他杂草类废弃物;园林枝条及废弃木材;农贸市场蔬菜、水果等废弃物;农村生活废弃物和初加工农产品废弃物;其他农业农村废弃物。
2.4本工程概算投资约:395万元。
2.5计划工期:①施工工期:80日历天;②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服务:10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服务单位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物制品的生产,施工单位要求: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服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服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9月01日至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免费注册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马桥街道胜利路马桥文体中心二楼120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东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庄先生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3 年 9 月01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物制品的生产的内容(提供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
7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服务单位;
8
企业信用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为准,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0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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