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重新)比选公告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8-2244ca2113dj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刚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晨歌010-8438471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1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重新)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重新)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重新)
2.2 项目编号:0748-2244CA2113DJ
2.3 服务内容:长春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规范。
2.4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 预算金额:人民币17万元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达到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技术规程《T/CECS 612-2019》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瑞士ABB(中国)有限公司、KNX智能照明系统B.E.G.公司的维保服务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止,须具有智能照明系统建设或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复印件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3.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从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须提供低压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ge@casc.com.cn进行比选登记,不建议使用@163.com邮箱。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金先生 010-84384865。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按资格条件3.2条款提供的维保服务授权;
③按资格条件3.3条款提供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复印件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④按资格条件3.4条款提供的从业人员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按资格条件3.5条款提供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截图并盖章;
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
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
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1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联系人:晨歌,电话:010-84384717。(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chenge@casc.com.cn,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妥善对报价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125
联系人:晨歌
联系方式:010-84384717
电子信箱:chenge@casc.com.cn
8、其他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重新)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重新)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重新)
2.2 项目编号:0748-2244CA2113DJ
2.3 服务内容:长春机场T2航站楼智能照明系统维保。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规范。
2.4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 预算金额:人民币17万元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达到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技术规程《T/CECS 612-2019》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瑞士ABB(中国)有限公司、KNX智能照明系统B.E.G.公司的维保服务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止,须具有智能照明系统建设或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复印件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3.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从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须提供低压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ge@casc.com.cn进行比选登记,不建议使用@163.com邮箱。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金先生 010-84384865。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按资格条件3.2条款提供的维保服务授权;
③按资格条件3.3条款提供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复印件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④按资格条件3.4条款提供的从业人员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按资格条件3.5条款提供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截图并盖章;
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
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
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1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联系人:晨歌,电话:010-84384717。(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chenge@casc.com.cn,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妥善对报价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125
联系人:晨歌
联系方式:010-84384717
电子信箱:chenge@casc.com.cn
8、其他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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