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局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C-CG-2022-Z1016-0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43291-3012
三、项目名称
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南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340(万元)
服务类 |
名称: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止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苏庆(组长),吴念念,罗清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6-08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元):342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1)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十一、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
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水务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11号
联系方式:027-82838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027-858831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卢工
电 话:027-85883144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06-10
附件:
(发布稿)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分析与长效防控方案-磋商文件.pdf(发布稿)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分析与长效防控方案-磋商文件.pdf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pdf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pdf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分析与长效防控方案.pdf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分析与长效防控方案.pdf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名称:武汉市水务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11号 电话:027-82838326 |
2.2 | 监管部门 | 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 172 号怡景商务大厦 A 座 10 楼 电 话:027-85883144 传真:027-85875760 |
2.5 | 磋商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相关要求 |
4.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根 据 采 购 人 和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签 署 的 委 托 代 理 协 议 书 约 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 支付 |
4.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2)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 |
4.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标准收费,按□货物类☑服务类 |
4.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工程类收取。 |
4.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 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银行账户信息 |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武汉市农行新火车站支行(行号 833248) 银行账号:1700 9101 0400 11071 其 他事 项: 成 交供 应 商交 纳采 购 代理 服务 费 时需 携带 以 下 开票 资料 : 1) 开票 单位 名称 、 2 ) 纳税 人识 别号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 4)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5)开户行及账号。 | ||
6.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 判文件澄清或者修 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
7.1 | 踏勘现场 | □组织,踏勘时间:/ |
10.4 |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 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相关要求 |
12.1 | 备选方案 | □接受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磋商 | □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
14.1 | 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 |
14.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无 □有;具体为: |
15.1 |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的文 件和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他资料 | 证 明满 足磋 商 文件 第 三章 中 技 术要 求及 商 务要 求 的所 有 相关规定的内容 |
16.1 | 磋商保证金 | 根 据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优 化 营 商 环 境 的 若 干 意 见 |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
( 鄂政 发 〔 2018 〕 26号 )第 十 四条 规 定不 收 取 投标 保 证 金 | ( 鄂政 发 〔 2018 〕 26号 )第 十 四条 规 定不 收 取 投标 保 证 金 | ||||||||||||
16.5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 | / | ||||||||||
17.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18.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正、副本数量 |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 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应该一致,当正、副本不一致时, 以 正本 为准 ; 当电 子 版响 应文 件 与纸 质版 响 应文 件不 一 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备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响 应文 件采 用 胶粘 方 式装 订, 装 订应 牢固 、 不易 拆散 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 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应该一致,当正、副本不一致时, 以 正本 为准 ; 当电 子 版响 应文 件 与纸 质版 响 应文 件不 一 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备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响 应文 件采 用 胶粘 方 式装 订, 装 订应 牢固 、 不易 拆散 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19.4 | 样品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 | ||||||||||
20.1 |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 地点及递交截止时 间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23.1 | 磋商小组人数 | 磋商小 组由有关 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成员人 数应当 为三人以 上单数。 其中,技术 、经济等 方面的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在湖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 | 磋商小 组由有关 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成员人 数应当 为三人以 上单数。 其中,技术 、经济等 方面的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在湖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 | ||||||||||
23.2 | 评审专家的产生 | √ 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其他: | □其他: | |||||||||
23.2 | 评审专家的产生 | 26.4 | □其他: | □其他: |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的方式 | √ 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 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
26.4 |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的方式 | √ 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 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包号 | 标的 序号 | 标的 名称 | 品目分类 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 进口 | 是否创 新产品 | 绿色 发展 | 预留 |
1 | 1 | 东湖突发性蓝 藻水华成因与 长效防控方案 | C1199-其它水 利管理服务 | 批 | 1 | 否 | 否 | 否 | 否 |
序号 | 任务内容 | 实施周期 |
1 |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 30 个日历天(2022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03 月 27 日) |
2 | 采购公告计划发布时间 | 5 个工作日 |
3 | 竞争性磋商时间 | 公告发布后 10 个日历天 |
4 | 磋商结果确定时间 | 最长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
5 | 成交结果公告及通知书发布 | 1 个工作日 |
6 | 合同签订 | 最长 30 个日历天 |
项目备案单号 | 项目备案单号 | J22043291-3012 | 项目名称 | 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 |
审查时间 | 审查时间 | 2022年04月29日 | ||
审查地点 | 审查地点 | 武汉市水务局会议室 | ||
审查过程 | 审查事项 | 对《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意见 | 对《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意见 | 对《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意见 |
审查过程 | 审查意见 | 汇总意见如下:1.审查工作小组对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的采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审查,同意该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通过一般性审查。2.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3.严格按照经审查的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招标文件。4.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及其它审查。本项目审查小组人员同意通过重点审查。建议:无市水云 | 汇总意见如下:1.审查工作小组对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的采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审查,同意该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通过一般性审查。2.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3.严格按照经审查的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招标文件。4.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及其它审查。本项目审查小组人员同意通过重点审查。建议:无市水云 | 汇总意见如下:1.审查工作小组对东湖突发性蓝藻水华成因与长效防控方案的采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审查,同意该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通过一般性审查。2.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3.严格按照经审查的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招标文件。4.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及其它审查。本项目审查小组人员同意通过重点审查。建议:无市水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