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文旅营销推广联盟小程序运维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福建省文旅营销推广联盟小程序运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文旅营销推广联盟小程序运维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以内,项目所需的内容运维、技术运维、学习交流、宣传推广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为探索文旅营销新模式,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创新组建文旅营销推广联盟,打造国内首个O2O文旅对接平台,根据宣传工作需要,拟多维度升级联盟平台,以“新、轻、潮、趣”为平台运营理念,重构“吃住行游购娱”联盟场景,为福建文旅营销推广赋能,为全国文旅资源供需对接提供福建样板。
(二)项目要求:
1、内容运维
(1)协同省委网信办组建福建文旅达人库,细分达人属性。
(2)整合全省各地市文旅部门渠道资源和达人资源,分类发布内容。
(3)办理达人和机构入驻审核。与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对联盟阵营的成员进行资质审核。
2、技术运维
(1)提供系统运行环境和软件系统的常规技术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界面优化设计等。
(2)制定完善文旅联盟甲乙双方的供需机制,形成宣传闭环。
3、学习交流
(1)第一场邀请网信办专业人员,针对舆情和意识形态举办座谈会。
(2)第二场邀请福建达人和各地市举办营销交流分享会。
(3)学习交流会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宣传推广
通过全媒体和资源推广,所有产生的视频和成果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平台上宣传推广。
(三)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时间1年。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中标方提供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70%款项;(2)项目执行结束后,中标方提供完整的结案报告和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款项。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30分、价格部分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60分
2. 商务部分满分30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无犯罪、违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6月12日17: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416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672385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2023年6月6日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文旅营销推广联盟小程序运维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以内,项目所需的内容运维、技术运维、学习交流、宣传推广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为探索文旅营销新模式,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创新组建文旅营销推广联盟,打造国内首个O2O文旅对接平台,根据宣传工作需要,拟多维度升级联盟平台,以“新、轻、潮、趣”为平台运营理念,重构“吃住行游购娱”联盟场景,为福建文旅营销推广赋能,为全国文旅资源供需对接提供福建样板。
(二)项目要求:
1、内容运维
(1)协同省委网信办组建福建文旅达人库,细分达人属性。
(2)整合全省各地市文旅部门渠道资源和达人资源,分类发布内容。
(3)办理达人和机构入驻审核。与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对联盟阵营的成员进行资质审核。
2、技术运维
(1)提供系统运行环境和软件系统的常规技术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界面优化设计等。
(2)制定完善文旅联盟甲乙双方的供需机制,形成宣传闭环。
3、学习交流
(1)第一场邀请网信办专业人员,针对舆情和意识形态举办座谈会。
(2)第二场邀请福建达人和各地市举办营销交流分享会。
(3)学习交流会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宣传推广
通过全媒体和资源推广,所有产生的视频和成果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平台上宣传推广。
(三)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时间1年。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中标方提供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70%款项;(2)项目执行结束后,中标方提供完整的结案报告和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款项。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30分、价格部分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60分
评审项目 | 评审分值 | 评审方法描述 |
1.技术和服务要求满足情况 | 24 | 各响应人须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技术指标的要求制作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按每项下最小一级项计算,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加分。 |
2.小程序运维方案 | 3 |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文旅联盟小程序运维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页面设计方案 | 3 |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文旅联盟小程序页面设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4.网络及信息安全保障 | 3 |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网络技术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应急保障方案 | 3 | 根据报价人提供小程序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6.信息安全把关能力 | 3 |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信息安全把关、审核能力和审校软件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7.岗位设置方案 | 3 | 根据报价人拟投入人员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8.新媒体包装能力 | 3 | 根据报价人的新媒体包装能力(包括且不限于图片设计能力、视频拍摄能力)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9、新闻采写能力 | 3 | 供应商提供的记者具备新闻记者证,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10.作品展示 | 3 | 根据报价人提供新媒体产品的链接(包括且不限于H5、小游戏、小程序等),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11.技术培训方案 | 3 | 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2.推广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的推广服务方案(是否拥有良好的媒体资源、及海外传播优势,能否有效整合平台资源进行宣传推广、媒体资源级别、数量、推广形式等方面)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3.售后服务方案 | 3 | 根据报价人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进行评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最完善、符合投标人需求、故障响应时间最短并能提供快速到场服务的得3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完整、故障响应时间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完整、故障响应时间最长的得1分,售后服务承诺较差的或未提供任何售后服务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2. 商务部分满分30分
评审项目 | 评审分值 | 评审方法描述 |
1.综合实力 | 1 | 报价人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1 | 报价人具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1 | 报价人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1 | 报价人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2 | 报价人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1份得1分,满分2分。 | |
2.相关业绩 | 3 | 根据报价人承接过微信小程序建设、运维相关成功案例服务经验,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注:需提供合作合同) |
3.荣誉 | 3 | 报价人在近两年网络作品和媒体融合作品有获得省、市以上新闻奖的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个得1份,未提供不得分。 |
3 | 报价人代运维微信公众号获得国家级荣誉得3分,需提供项目合同和获奖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 |
4.技术能力证明 | 2 | 根据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2分。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团队人员不重复得分。 |
2 | 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的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 | 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主任编辑职称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团队人员不重复得分。 | |
3 | 报价人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认证的得3分,须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5.增值服务 | 3 | 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的增值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细、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6.运营相关账号粉丝量情况 | 2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运营微信公众号粉丝量≥50万人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及相应粉丝量截屏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无犯罪、违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6月12日17: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416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672385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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