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gfwaz0228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工1865607186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羿志朋0551-6373382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星辰同辉花园项目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GFWAZ02289
原公告日期:2023-10-2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星辰同辉花园项目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就星辰同辉花园项目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3GFWAZ02289)澄清及答疑通知如下:
1、询价阶段有设备厂家反映:局管和自管配电房的配电柜二次原理图上有无线测温,智能除湿装置,CT开路保护,另外自管配电房中配电柜二次原理图上有绝缘监测装置和弧光保护装置,但在一次系统图上无以上体现,请问局管及自管配电房的配电柜配置以哪个图纸为准?
答:按一次图
 
2、招标文件附录3当中,对于业绩证明材料第4条需要“提供供电局盖章的送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请问提供四方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是否可以?
答:执行招标文件(提供供电局盖章的相关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
 
3、外线管网施工为已建市政管道施工,外线清单中未考虑管道施工中存在不可预见相关费用,如管网不通,需疏通费用?
答:含在报价内,投标前自行勘查市政管线
 
4、外线清单中,线路过长需在电缆井里增设电缆中间接头,招标图纸里也已多处明确设计电缆中间接头(如截图),而招标清单未列此项?
答:投标人在外线电缆报价内自行考虑。
 
5、招标清单中未找到相关充电桩配电箱ALcdz1、ALcdz2至充电桩相关电源线,人防区图纸设计为“WDZC-BYJ-3x10-CT-JDG40-WE/CE”型号(如截图),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ALcdz1和ALcdz2为清单第230条,充电桩线缆采用YJV-3*6电缆为清单第249条,出桥架敷设PC32管为清单第243项。
 
6、本项目要求提供房屋建筑类项目的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请问办公楼供配电业绩是否认可?
   答:认可
7、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供电局盖章的送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请问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单是否认可?
答:同回复2
 
8、招标文件中变压器、电线电缆招标人负责委托检测,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是否指每台变压器都要抽检?每个型号的电线电缆都截取1米抽检吗?清单中的配线也要抽检吗?
答:随机抽检不少于10%,有异常加大抽检比例;
 
9、招标文件电气设备、元器件的推荐品牌是针对局管和自管,还是只针对自管?
答:局管自管设备元器件统一
 
10、据了解,此区域外线占管是收费的,而清单中并未列出占管费,请问占管费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如有,含在报价内
 
11、工程量清单中序号277,电缆分支箱是指穿刺线夹吗?
    答:图纸标明为防火型电缆T接端子,
 
 
12、工程量清单中序号226,图纸上为44台,请问是否修改工程量清单?
答:地下室充电桩工程量不修改,确认为42台,新增地上充电桩详见清单第216条。
 
13、工程量清单227是否对应图纸局管总配电房电气一二次图中与局管总配电房电气一二次图中DFXcd1、DFXcd2?工程量清单中未见这两台分支箱至后面电表箱电缆、电表箱,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这两台分支箱是落地安装,工程量清单未列分支箱基础,基础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已在清单内增加,清单分别为第232项、第233项、第281、第282项。
14、工程量清单中充电桩是否为壁挂式?
答:按现场情况靠墙为壁挂,其余为立柱式;
 
15、工程量清单中充电桩只有22台,图纸中远远不止这么多台,是否本次只招标22台?充电桩怎么连接到电表箱?
答:地下室充电桩连接至电表箱由PC32管至桥架敷设YJV-3*6电缆(PC32为清单238项,YJV-3*6电缆为清单244项。充电桩数量同第12条。
 
16、工程量清单中序号282、281是否对应局管总配电房电气一二次图中DFXsp与AWS1、AWS2、AWS3?商业表箱是几表位?
 
答:清单第288、287项为S1# 楼配套用房电缆分支箱及S1#楼配套用房箱。商业电表箱需满足验收要求。
 
17、工程量清单中未见自管配电房低压电缆由出线柜至单体配电间一级箱(地下室各防火分区内一级箱)上端头的所有电缆分支箱、配电箱本体,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该回路全部计入地下室电缆内。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8、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生活泵房(含局管至生活水泵房桥架、排管及电缆)、三网、有线电视(如有)等配套工程的电表报建安装,清单与图纸未见此部分内容,是否没有此部分内容?
答:生活泵房线缆未单独列项;此部分电缆工程量计入地下室电缆工程量内。
 
19、招标文件221 页“一、技术条款偏差表”,请问:若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否直接在偏差说明一栏写“完全响应,无偏差”?
答:可以
20、招标文件222 页“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和224页“四、技术支持资料”,请问:若我方供货材料和设备全部响应招标人推荐品牌表内的品牌,这两个章节内容可否写“相关资料中标后供货前提供”?
答:可以
21、招标图纸上设计有的设备,招标清单中没有列项,请问这些设备主材及安装等费用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调整?
答:答疑第12条、第13条、第28条、第40条、第42条、第46条、第48条、第49条已调整,其余答疑未提出的后期不予调整
 
22、经复核招标清单工程量,招标清单给出的工程量与图纸计算量偏差较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不调整,但是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可以调整,请问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怎么处理招标清单量与图纸计算量的差异部分?
答:按专用合同条款
 
23、招标清单中室外部分,电缆排管清单特征中描述的是MPP管,但在室外图纸部分设计说明中显示室外排管为热浸塑钢管。
请问:电缆排管型号以哪个为准?
 
答:按清单;
 
24、贵方提供的图纸“0、自管配电房20230531_t3--审图通过版”图号38 “小区室外自管供电平面图” 中电缆保护管材质为热浸塑钢管,工程量清单中无热浸塑钢管,请问是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答:回复同23;
 
2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中无 “投标货物制造商的资质要求”,请问招标文件第207页“(四)制造商授权书”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
答:不需要
 
2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中无“投标货物制造商的资质要求”,请问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货物相关的技术支持资料等是否均为标后提供?
答:同25条
 
27、贵方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第231页的分项报价表 “表1-1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表”和“表1-2暂定金(如有)”格式不一致,请问报价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表1-1和表1-2是否仅供参考,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无需提供
 
28、局管总配、局管分配、自管配电房的照明系统是否包含照明配电箱、检修箱。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项,请确认。
答:包含照明配电箱,已在清单内增加。
 
29、请问本次招标图纸是否已通过合肥市供电公司审核?
答:已审核
 
30、请问本工程涉及的供电工程专业监理费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建议不包含,因为供电专业监理必须是建设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答:不包含监理费
 
31、请问本项目专变自管备用容量(包含生活泵房备用容量)需要向供电公司缴纳的供电高可性费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若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请问是独立列项还是综合在其他清单子目内,若独立列项请修改清单。另,若包含承包人合同内,承包单位不能直接缴纳给供电公司,需要建设方缴纳给供电公司,发票也是供电公司直接开给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没收到该笔款项则无法开具发票给建设单位,无法形成合同、支付、发票三流合一。
答:供电高可性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32、招标清单中成套高压配电柜的项目特征描述中的“放注油”与招标图不符,图纸上是真空断路器并非油断路器,请问是按照图纸真空断路器报价还是按照招标清单对应的项目特征所描述的油断路器报价?
答:清单描述已调整
 
33、招标清单中低压成套配电柜的项目特征描述中的“放注油”与招标图纸不符,低压柜均为GCS抽屉柜、框架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并非油断路器。请问是否有误
    答:同32
 
34、招标清单中的交流屏、直流屏、电池柜、DTU屏、通信屏、电能集采屏这些清单子目的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但是和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成套配电柜的项目特征描述一样。请问这些设备是按照图纸报价还是按照清单子目项目特征描述报价?
    答:清单描述已调整
 
35、配电房(局管总配、局管分配)招标清单中缺少壁式风机清单子目及工程量,请补充。
   答:外墙风机不在招标范围内;
 
36、招标清单自管配电房通风机安装的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图纸上只有壁式风机没有地排风机,清单描述为地排风机。请问是按照图纸报价还是按照清单子目特征描述报价?或是修改清单子目特征描述?
   答:壁式风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总承包单位施工。请详细阅读图纸,局管分配电房04-13图纸中显示为盖板地排风扇。清单与图纸一致请投标人自行复核。
37、招标清单(局管总配、局管分配、自管配电房接地)如下图所示,清单子目项目特征描述材质为10#及16#槽钢与招标图纸不符,槽钢是设备基础并非接地母线。请问是否有误?
答:清单描述已调整
 
38、招标清单局管分配配电房如下图所示的清单子目电缆的电压等级是多少伏?高压电缆还是低压电缆?
 
答:ZC-YJV22-3*70电压为10kV,高压电缆。
 
 
39、招标清单自管配电房如下图所示的清单子目电缆的电压等级是多少伏?高压电缆还是低压电缆?
答:清单第188电缆为ZR-YJV22-8.7/15-3x95,清单第189条电缆为ZR-YJV22-8.7/15-3*50。清单第190条电缆为ZRYJV-8.7/10-3*50
40、招标清单局管总配电房如下图所示的清单子目电缆是用在什么位置?低压柜3D3和4D3分别出线一个回路至交流屏的电源型号为ZC-YJV22-4*70,交流屏系统图上的进线电缆型号为NH-YJV-4*120+1*70,二者不一致,清单子目两个型号都有。请问清单子目是否重复?这两个回路按照低压柜出线标注报价?还是按照交流屏系统图进线标注型号报价?或者按照清单报价?如下图所示:
答:清单已调整,按系统图3D3、3D4出线记取。
 
41、招标清单室外管网部分第208、209、214三个子目均为电缆保护管,其中208和214两个子目项目特征描述均为MPP160的管子,局管室外管网图上标注管材为:
自管室外管网图上标注的管材为:
自管室外管网图、局管室外管网图、招标清单子目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请问是否全部按照招标清单子目特征描述MPP管报价?另,图纸上计算出来的MPP175管材数量为2784米(含红线管网、红线内的高压管网),清单第209项电缆保护管MPP175管材的工程量只有554.42米,两者相差甚远,请复核工程量。
答:材质问题详见第23条。工程量经复核,清单工程量无误
 
42、招标清单室外管网部分第210~213项子目名称均为人(手孔)井,项目特征描述为:三通井、四通井、直通井、转角井,尺寸为900φ,招标图纸上标注为直通井4000*2000mm、三通井4200*3100、转角井几乎也是4000*2000,四通井未标注。根据二十年的施工经验判断现场涉及的管网和各种检查井特别多,根本不具备按照图纸尺寸施工的可能性。请问报价时是否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图示工井尺寸进行调整后报价,但实际施工成品必须通过供电公司验收,结算时不因调整工井尺寸而扣减任何费用?
答:按实结算
 
43、招标清单中缺少室外充电桩分支箱DFXcd1、DFXcd2两台分支箱清单子目及工程量,请确认?
答:同第13条
 
44、招标清单中缺少室外充电桩落地式电表箱共6台,12表位AWcd1、AWcd4两台,9表位电表箱AWcd2、AWcd3、AWcd5、AWcd6四台。请确认?
答:同第13条
 
45、该项目地下室为全部配充电桩外加地上充电桩,请问充电桩系统本次招标范围是否是从局管低压柜出线端开始至充电桩电表箱(电表箱采购及安装)截止,电表箱出线端以后的出线电缆、配管及充电桩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招标清单“地下室”部分第228项“交流充电桩  7KW”22台,请提供充电位置布置图、配电走向图、系统图,同时请明确这22台充电的具体安装位置,以便以核算电表箱至充电桩之间的电缆及配管工程量。请明确划分充电桩系统的施工范围。
答:充电桩图纸详见小区充电桩电表箱位置20230606图纸。
 
46、招标清单外线部分的ZC-YJV22-10-3*400清单量为1892.18米,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为2261米,清单量少368.82米.请确认工程量是否有误?
答:外线工程量已调整
47、招标清单地上单体楼+充电桩部分的ZC-YJV22-1-4*240电缆清单量合计为4409米,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为4723米,清单量少314米,请确认工程量是否有误?
答:经核实,工程量无误。
 
48、招标清单地上单体楼+充电桩部分的ZC-YJV22-1-4*120电缆清单量合计为1374米,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为1604米,清单量少230米,请确认工程量是否有误?
答:已核实,工程量进行调整。
 
49、经复核招标清单中的电缆工程量,清单量比招标图计算量少约7.5%,请招标人复核电缆工程量。
答:已核实,工程量进行调整。
 
50、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支持文件和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请问授权委托书是否提供成套设备厂价的授权书即可?设备技术支持文件提供关键元器件的技术参数彩页即可?
    答:可以;
 
51、原招标文件143页“剩余审计定案价的 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且经本项目小区物业确认如无质量等相关问题时付清”,现修改为“剩余审计定案价的 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且经本项目招标人确认如无质量等相关问题时付清”。
52、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3年11月17日11时00分;原开标地点现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53、本项目控制价调整为人民币16598955.44元。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项目单位:合肥通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杨河湾路与豌豆洼路交口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8656071861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联系人:羿志朋、刘志伟
电  话:0551-63733826、63736282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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