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影视舞蹈教学楼、音乐教学楼、学生宿舍二号楼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2982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1500002024083101001
预算金额2982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磊0471-72597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晓晨0471-6235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影视舞蹈教学楼、音乐教学楼、学生宿舍二号楼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0000202408310100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发改社字20171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艺术学院,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影视舞蹈教学楼、音乐教学楼、学生宿舍二号楼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影视舞蹈教学楼、音乐教学楼、学生宿舍二号楼。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院内

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66266平方米,其中影视舞蹈楼17251平方米、音乐教学楼17200平方米、学生宿舍二号楼31815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额:34400万元,本次施工合同估算价约29828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48万元。

5.招标范围

1)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表演艺术类教学楼(即舞蹈学院教学楼、音乐学院教学楼、影视学院教学楼);学生宿舍二号楼单体工程;上述工程施工图纸范围的土方、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太阳能、弱电、电梯、室外配套(包括道路、硬化、园林绿化、管网、检查井、化粪池等)、10kV正式用电设计与施工、10kV临时用电设计与施工、临时用水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并满足使用功能和建设内容。

2)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及本项目所有施工的监理。

6.计划工期:20241024日至20260714日,共计629日历天

7.计监理服务期限:20241024日至20260714日,共计629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1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影视舞蹈教学楼、音乐教学楼、学生宿舍二号楼施工

2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影视舞蹈教学楼、音乐教学楼、学生宿舍二号楼监理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获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三(一)1.(1)(2)(3)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合同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标段

1.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有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合同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下载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91100:00至2024091523:59。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1014100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10141000分。

2.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层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发布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2.发布时间:20240911-20240915日。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471-7191650

九、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十、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内蒙古艺术学院

   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区的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人:王磊

联系电话:0471-7259788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建设大厦12层1221室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6525479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人:范晓晨、张晓艳、李春亮、赵永波、刘艳虹

联系电话:0471-6235886/6235889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nmgxz08@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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