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金水岸南门人行道改造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饶市公众交易云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89793107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饶市国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需遴选一家黄金水岸南门人行道改造项目劳务分包的专业工程队伍,望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黄金水岸南门人行道改造项目劳务分包。
2、施工地点:黄金水岸南门。
3、工程概况:劳务主要工作范围为路面破除、石渣清理运送、井盖提升修复、路沿石修复更换等劳务工作。
4、项目金额:该项目暂无预算,结算单价按最终审计的劳务单价下浮 15%进行结算。
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日内进场,项目工期暂定二个月。
二、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6、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中标人如被发现再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结算支付;如中标人原因中途停止施工离场的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的50%支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8、投标人须完全响应附件2中的所有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做无效投标处理。(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需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赔付款的的医疗保险、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强制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以上1-9项材料须按公告中所列的顺序,扫描制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名资料)。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按无效处理。
注:①参与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③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④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罚处罚⑤上传的PDF格式文件中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⑥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作无效处理。⑦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三、付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付款方式:待项目完工后且收到业主相关款项后同比例支付。(付款时,投标人按甲方财务付款支付流程办理,同时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单位为免税单位,需在结算中扣减9%的结算款);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有效性负责),乙方须无条件接受业主方的审计结果。
如乙方未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10万元赔付款的的医疗保险、未给派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赔付款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强制性保险和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 的,甲方将在本合同上述支付条款的基础上再暂扣乙方20%计量款,用于Z方派驻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如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上述派驻人员安全等事故的发生,甲方将在工程结束后无息返还乙方:如施工中发生派驻人员安全等事故,乙方拒不支付相关费用,则甲方将从安全生产保障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多退少补。乙方知晓并同意此条款。
(二)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无效。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
户  名:上饶市公众交易云平台有限公司
账  号:203143300001137739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2、采用保函形式:
(1)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2)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并附有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3)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确定中标后领取通知书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并取消中标资格。所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
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确定中标后领取通知书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并取消中标资格。
(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为合同价款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到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到位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采用非转账形式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应凭证原件。如期间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收到来函投诉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
四、公开摇选流程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3年7月4日15时00分,在微赞直播(详见下方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7月4日14时00分-2023年7月4日15时00分在公告下方附件3提供的签到码进行扫码签到并在签到后进入微赞直播(详见下方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查看签到编号(各投标人编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即为报名成功;入围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1.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随机抽取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招标人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投标保证金在备选投标人抽取完成后核对),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编号,第一次抽取结果即为第1名,第二次抽取结果为第2名,第三次抽取结果为第3名。第1名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单位自动顺延至第2名,以此类推。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六、其他
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进行公告。
七、招标代理费:将向最后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国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15070361215
 
代理机构:上饶市公众交易云平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18979310773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公告及全部内容,愿意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贿。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分包人员实名制管理协议书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         分包合同基础上,补充签订本用工实名制协议书,以对务工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集团公司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推进市政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工作,促进用工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相适应的劳务用工管理新秩序,特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务工人员的进场前管理
1、乙方进场之前,需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提供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三类人员上岗证(A、B、C类并在有效期内);5、法人授权委托书(指现场全权负责人);6、在本项目组织机构名单、管理人员联系方式;7、工伤保险或意外险 
3、乙方不论以何种模式组织施工,必须有专兼职劳资员,并将授权委托书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分包队伍从进场之日起,以时间为顺序开始编制进场人员花名册,进场人员年龄必须在18-55(女性)、18-60(男性)岁之间,身体健康的公民,严禁招用童工。
4、务工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将务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后附每位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应有务工人员本人和所在分包队伍负责人签字、劳动合同复印件、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并确保人、册、合同、证书相统一。对于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特殊工种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禁止进场,对未进行人员信息备案的务工人员不得进场施工,后续发生讨薪行为,发生的经济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4、甲方项目部根据乙方人员信息备案情况,对乙方新进务工人员发放项目所属安全帽、工作服等劳防用品。对乙方返岗务工人员,可以要求甲方项目重新提供劳防用品。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工作,对未穿甲方提供的安全帽、工作服及未的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的务工人员不得进场施工,甲方督促2次,仍不配合的务工人员,立即进行退场处理。
第三条  务工人员的进场后管理
1、进场后,乙方务工人员有变动时,需书面报送给甲方项目经理部,甲方项目经理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人员。
2、进场后,乙方组织务工人员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全教育、交底等相关工资,配合甲方项目经理部登记工人信息,未登记的务工人员不得进场务工。
3、乙方劳资员每天8:00前,将当日乙方务工人员名单报送项目经理部。
4、乙方每月3日前依据上月考勤记录编制《分包人员考勤表》及《分包人员工资发放表》并上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对于已退场务工员(无论是中途退场还是所属分包工程结束后退场),不得再次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一次性结清已退场务工人员工资,并将双方签字确认已结清工资的承诺,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退场务工人员必须有退工结算单并上交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单位未按照本协议进行务工人员管理,且不配合甲方管理工作的,按照10000元/次处罚,在下一期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2、乙方单位务工人不穿甲方提供的工作服、安全帽、不配合甲方进行管理的,按照1000元/人。同一务工人员督促整改超过2次的,立即对该务工人员进行退场处理。
3、甲方项目经理部对务工人员实名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乙方单位未按照本协议进行落实,视为合同违约,对乙方单位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在下一期工程款支付中扣除。累计超过10人次的,属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4、无考勤记录的讨薪行为属于恶意讨薪,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
5、若务工人员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到政府部门上访的,对乙方单位处以10000元/次的处罚。累计发生超过2次上访的分包单位,将被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商名录》,该乙方不得再参与甲方所承接任何工程的分包招投标活动。
6、设置10天的适应期,要求适应期劳务人员考勤率在80%以上,10天后要求考勤率达到100%,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如仍有发生不考勤的,按照100元/人次处罚。
7、要求节后复工的工地对现场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建议全部采用甲方提供的新的安全帽、工作服施工,以便于实名制管理。每顶安全帽、反光背心需乙方交100元押金,工人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退场时,经甲方核实确认扣除安全帽、反光背心费用后退还剩余押金。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上饶市国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的各自职责,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改进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技术,调查研究。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3.合理组织施工和生产,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4.和乙方签订承包合同,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内容,并负责监督班组实施。
二、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及安全操作规程,办理每个施工人员的劳务协议,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操作。
3.上班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施工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5.确保年满60岁以上18岁以下人员不准上岗,无身份证人员、无上岗资质不准上岗。
6.参建施工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并立即启动甲方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7.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对涉案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负全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三、奖惩制度
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按照制度及时兑现罚款。
四、其他
本合同作为《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送甲方公司市场部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签到及直播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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