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推送~2023年高林肥业发酵车间、成品库维修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推送~2023年高林肥业发酵车间、成品库维修 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广西高林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2023年高林肥业发酵车间、成品库维修整改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2023年高林肥业发酵车间、成品库维修整改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NNZC2023-G2-001-GXHK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
建设规模:2023年高林肥业发酵车间、成品库维修整改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零捌佰壹拾柒元陆角陆分(¥1900817.66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为项目经理购买社会保险(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只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止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1) 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3.3项资料。(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