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卓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四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y-cgtp-2023050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浩193099918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CGTP-2023050
项目名称: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四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广播级箱体式摄像机 1台、长焦镜头 1个、镜头支架 1套、室内旋转云台 1台以及正常使用该产品所需的线缆、耗材、配件等1套(所需线缆和配件清单自拟,主要设备详细参数及需求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4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对应的位置(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专用通信局
地 址:伊宁市解放西路1号伊犁州党委专用通信局
联系方式:1809983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综合楼B座18层1815号
联系方式:19309991885、18699947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雒彩霞
电 话:19309991885、18699947789
附件信息:
视频会议摄像机竞争性谈判文件(四次).doc
230.2K
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CGTP-2023050
项目名称: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四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伊犁宾馆视频会议摄像机采购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广播级箱体式摄像机 1台、长焦镜头 1个、镜头支架 1套、室内旋转云台 1台以及正常使用该产品所需的线缆、耗材、配件等1套(所需线缆和配件清单自拟,主要设备详细参数及需求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4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对应的位置(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专用通信局
地 址:伊宁市解放西路1号伊犁州党委专用通信局
联系方式:1809983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综合楼B座18层1815号
联系方式:19309991885、18699947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雒彩霞
电 话:19309991885、18699947789
附件信息:
视频会议摄像机竞争性谈判文件(四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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