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磐安县双溪乡梓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磐安县双溪乡梓誉村葫芦湾烧烤露营基地户外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AXRCG-2023-G030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22万元。
最高限价:2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需求:
标项 | 标项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 | 单位 | 采购内容 |
1 | 磐安县双溪乡梓誉村葫芦湾烧烤露营基地户外显示屏采购项目 | 22 | 1 | 项 | 详见《招标需求》 |
五、参加磋商厂(商)家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发售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05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01:30~05:00
2)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发售地址: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88号202室)。
②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潜在的投标人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2201684339@qq.com)进行报名;报名费可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潜在的投标人向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送投标确认函(详见附件),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完成(注: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和报名费到账时间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截止时间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以上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说明
本项目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关文件资料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磐安县史姆徐双线双溪乡政府),联系电话:15068075199(685199),联系人:周海娟,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上午09时00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指定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箱(2201684339@qq.com)进行收发。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其投标文件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和投标相关文件资料分别密封送交到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磐安县史姆徐双线双溪乡政府),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5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在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磐安县史姆徐双线双溪乡政府)进行钉钉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钉钉并加入开标钉钉群观看视频直播,钉钉群号:23530022097;钉钉群二维码:
2.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本项目钉钉群签到,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钉钉群签到观看视频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3.投标人应在投标供应商报名表中注明往来信件的电子邮箱,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动态,若在开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电子邮箱中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相关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磐安县双溪乡梓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蔡忠良联系电话:13706792538
地址:磐安县双溪乡梓誉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海娟
联系电话:0579-84881787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88号20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18868567117
地址:磐安县史姆徐双线双溪乡政府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
0.1 KB
授权委托书.docx
11.3 KB
法人身份证明.doc
79.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