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57250898520246201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某单位空气能热水改造工程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SJX-2024-146-01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某单位空气能热水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病犯监狱
地 址:东进东街699号
联系方式:17799713130
供应商(乙方):新疆金海星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13号秦郡二期2栋1层商业6号房
联系方式:139998585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某单位空气能热水改造
数量:1.00
单价(元):1696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改造分为两期,一期改造内容为:备勤楼日热水用量增加18立方;1号回型楼日均热水用量增加25立方;二期改造内容为:2号回型楼日均热水用量增加25立方;3号条型楼日均热水用量增加18立方;4号条型楼日均热水用量增加18立方;医务楼日均热水用量增加18立方;配餐中心日均热水用量增加10立方。需对新增设备安装、调试及对原有设备维护、改造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1. 在现有条件下,通过改造寻求一种理想的热水设备,既能满足卫生热水要求,又能节约运行费用,便于管理、保护环境。
2.热水系统应智能化运行,不需专人看管,不需年检,遇到故障时自动报警。
3.热水即开即有,减少资源浪费。
4. 机组出现故障时能及时进行维修,确保热水供应正常;并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
5 设备运行应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高。
6设备使用寿命要长。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一期所有改造工作。一期改造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5天内完成二期所有改造工
服务标准:设计依据必须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同时符合新疆乌鲁木齐地区气候条件。
2.合同金额(元):1696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病犯监狱合同(新疆金海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