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北戴河疗养点中央空调及附属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四次)澄清函
各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北戴河疗养点中央空调及附属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四次)(项目编号: 09-09-04F-2023-D-E11998C03)澄清问题如下:
问题 1:竞争性磋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不一样,请问投标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按哪个?
回复1:投标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按照竞争性磋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响应即可。
问题2:投标文件总封皮右上角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6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右上角的正本或副本写?还是按第 8 页供应商须知前附14.1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中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是 右上角什么都不写吗?)
14.1 |
★响应文件数量 |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用CA上传完成加密的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电子响应文件:1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加密的电子文件即可)。成交后成交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一份纸质响应文件,提供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与投标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
回复2: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要求为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封皮右上角的正本或副本无须填写。
其他需要澄清的问题: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3年9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澄清函属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函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