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施中心存量三供一业、服务到终端和垫资装泵二供设施数据采集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第一包)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99.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施中心存量三供一业、服务到终端和垫资装泵二供设施数据采集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 (第一包)(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207-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2023年04月04日00:00至 2023年04月07日00: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020-87159014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7159014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4月4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施中心存量三供一业、服务到终端和垫资装泵二供设施数据采集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 (第一包)(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207-1)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4月04日00:00 至2023年04月07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020-87159014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7159014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4月4日
相关附件
第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pdf第一包-资格后审公示.pdf第一包资格审查(已遮挡).zip(第一包)_评标报告.pdf第一包(已遮挡).zip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施中心存量三供一业、服务到终端和垫资装泵二供设施数据采集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 (第一包)(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207-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2 |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3 |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4 | 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5 |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6 |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7 | 诠航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8 | 宁波航工智能软件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公示时间: 2023年04月04日00:00至 2023年04月07日00: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020-87159014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7159014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4月4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施中心存量三供一业、服务到终端和垫资装泵二供设施数据采集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 (第一包)(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207-1)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4月04日00:00 至2023年04月07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599.449504 | 576.6400 | 561.0368 |
合同供货期 | 合同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合同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合同供货期暂定为24个月,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完全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执行。 | 合格,符合招标要求;我方承诺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并开具发票之日起一年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020-87159014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7159014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4月4日
相关附件
第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pdf第一包-资格后审公示.pdf第一包资格审查(已遮挡).zip(第一包)_评标报告.pdf第一包(已遮挡).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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