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dxzb-2022-B0037
1.2项目名称:2022年黔江片区(黔江、石柱)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
1.3项目基本情况:
(1)黔江分公司
序号
品名
规格
计算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预估数量
1
丝印
宽度0.75以下
米
8.5
120
宽度0.75-1.5M
11.8
80
穿杆(2根杆+4根绳)
套
16
60
2
喷绘
550普通喷绘
平方米
18
501
550户外高清喷绘
20
600
3
写真
可移背胶
45
50
户外写真(覆膜每平方增加10元,不足1平方按10元计算)
38
100
4
写真裱板(异形切割加收10%)
裱5mmPVC板
74
裱超卡板
5
桌牌
KT板高精度裱普板,三角形,双面
个
15
6
灯片
软膜(精度)
143
200
刀刮布
145
10
7
车身贴
室外车身贴
35
8
X展架
1.8m*0.8m
55
30
9
门型展架
92
PVC字
2cm(喷漆每厘米加收0.5元)
cm
3.9
11
发光字
不锈钢亚克力5cm
树脂5cm
40
12
堆头
400mm*400mm*400mm写真裱超卡板
95
600mm*600mm*600mm写真裱超卡板
140
数码快印
A4纸
张
3000
13
A4过塑
1618
14
透明亚克力板子背喷
厚度足5cm(不足一平方如产生多张切割费用,则按照切割张数,每张加收切割费用5元)
450
户内公示栏(亚克力插槽)
210*297
脚手架
脚手架租赁
个/天
260
时间牌
400*300mm,PVC,户外写真
桌布(印制logo)
180*150cm(10张起,单张加收logo制版费200元)
115
17
兑换券
铜板纸(2000以上)
0.4
爆炸贴
210*140mm(1000以上)
0.35
19
标识牌
PVC平板打印
平方
280
人工运输费
不足四小时,按半天计算;按1天为单位计算(不含非服务区域路程时间)
人/天
300
21
门头
铝塑板+木基层,质保一年
22
形象墙
卡布灯箱+软膜+满铺LED光源,质保一年
850
(2)石柱分公司
背胶双膜
39
49
裱10mmPVC板
128
125
47
亚克力夹板
5mm+3mm/570*860
210
1000
500
170*130mm(1000以上)
0.45
1.4技术要求及规范:技术规范中*号条款须全部满足或优于,不允许*号条款负偏离。
1.5标包划分:按照分公司划分标包(标包 1 黔江、标包 2 石柱),供应商可应答多个标包,不限制中选数量:
标包
服务地点
标包1
黔江
标包2
石柱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1.7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1.8限价说明:本项目根据广告宣传物料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报统一折扣。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2服务机构:
应答人在采购人所在地(标包1黔江、标包2石柱)有驻地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15天内设置驻地服务机构。
应答人须提供驻地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1、已有驻地服务机构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答人或应答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在采购人所在地(标包1黔江、标包2石柱),须提供应答人或应答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应答人或应答人分支机构在采购人所在地(标包1黔江、标包2石柱)有办公场所,须提供有效的应答人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如是租赁合同,租赁服务期间须覆盖应答截止时间至2022年9月30日)。
2、现在采购人所在地(标包1黔江、标包2石柱)无驻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设立驻地服务机构的承诺。
2.3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18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标包1黔江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7万元,标包2石柱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4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4人员要求
应答人配置服务团队派驻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经理1人,服务人
员不少于2人。
应答人须提供上述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
2.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
具。
3.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应答人名
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1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如应答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
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5经营情况承诺函:应答人存在经营情况承诺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应答将被否决。
2.6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石柱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谭家湾文汇路567号黔江移动公司综合楼
邮编:4090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邮编:401121
购买联系人:罗艳、张娟
联系电话:17382376016、13883538556
电子邮箱:luoyan.cq@chinaccs.cn
项目异议渠道:
异议电话:13609491296
邮箱:13609491296@139.com
异议范围:(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9.1应答人在项目购买文件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9.2.1应答人须登录系统确认购买比选文件,并将购买比选文件费用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银行账户: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号:9558833100001283760
提醒:
①本账号为虚拟子账号,账号与项目唯一对应,请应答人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②付款时请备注公司全称。
③无论购买几个标包,均只须缴纳200元。
9.2.2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应答人须将购买比选文件的付款凭证的扫描件及公告附件《文件购买登记表》发送至邮箱luoyan.cq@chinaccs.cn,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未及时发送已付款凭证邮件,或未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确认付款成功,导致购买失败的应答人,后果自负。
9.3应答人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询价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供应商电子采购与询价应答系统数字证书咨询电话:4007001900。
9.4本项目将采用ES系统线上唱价,不再组织现场唱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唱价相关内容。
如对唱价过程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11日09时30分至2022年1月11日10时30分期间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提出相关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