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汇能稷山权亚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5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r-2022-zb2-zb-016-2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宇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阎旭东010-531058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中核汇能稷山权亚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稷山权亚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采购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稷山汇能权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05。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稷山权亚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况:稷山汇能权亚100MW光伏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化峪镇和西社镇,为满足电站日常运维工作需要,特进行运维服务采购,由专业公司提供电站运维服务。
2.4 招标范围
根据光伏电站的运行要求,受托方负责光伏区内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发电设备、变配电设备、接地与防雷系统,升压(汇集)站内电气一次设备、继电保护设备、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系统)等设备及设施日常巡视、维护消缺事宜。
详细范围请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2.5 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6 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化峪镇和西社镇。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含)以上。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个新能源光伏电站运维服务相关业绩,并且运维总容量在300MW(含)以上(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含)以上类似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确保参与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具有高压电工证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不少于9人、具有低压电工证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高处作业证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电力调度证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安全管理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人(上述人员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过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稷山汇能权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4-2-10层
联系人:李先宇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张晴
电话:010-53105813/52205265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53105833/32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稷山汇能权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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