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
金额
5555.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b2023-630/1
预算金额5555.2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晨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丽0431-87933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23-63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
2.2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3.163km,共设置19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245.266m,最大站间距2035.006m,最小站间距715.486m。7号线一期工程在绕城高速以西,东风大街以北设置靠山屯车辆段一座,占地面积约27.3ha,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994.74m²,设两台客梯;综合维修中心建筑面积11744.34m²,设一台客货两用梯。
2.3 招标内容:
1.设备采购安装部分(一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自动扶梯:(1)本次招标为7号线一期工程19个车站中的6座车站(汽车公园站、西四环站、兴安路站、安庆路站、飞跃广场站、吉大四院站)共58台自动扶梯,全部采用倾角为27.3°扶梯。
本次自动扶梯系统招标采用系统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3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测设备等。
(3)本次招标还包括自动扶梯系统与BAS、动力照明系统、土建(含装修)等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卖方应按接口要求与其它系统的卖方密切配合,解决各系统相互间的接口,确保本系统能顺利实施并协调工作。
(4)自动扶梯数量、高度、安装位置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本次招标还包括垂直防护挡板、外包板的设计供货及安装。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垂直电梯:(1)本次招标为7号线一期工程19个车站中的6座车站(汽车公园站、西四环站、兴安路站、安庆路站、飞跃广场站、吉大四院站)共12台无机房电梯。
(2)本次招标采用“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井道照明的设计、安装;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接口管理、调试(包括系统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3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等,并包括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3)本次招标还包括无机房电梯与BAS、动力照明系统、通信系统、土建(含装修)等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投标方应按照接口要求与其它系统的投标方密切配合,解决各系统相互间的接口,确保本系统能顺利实施并协调工作。
(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地铁车站无机房电梯的数量、安装地点、提升高度、安装位置、停站数、基站位置详见用户需求书。
2.维保服务部分(一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汽车公园站至吉大四院站共计6座车站内电扶梯设备设施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运行监护、日常巡检、故障维修、应急抢险、配合作业、保驾值守及其它临时任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长春市轨道交通电扶梯设施设备维修规程》等要求为基础,具体维保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维保地点: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汽车公园站、西四环站、兴安路站、安庆路站、飞跃广场站、吉大四院站6座车站。
2.5 计划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维保服务期限:质保期结束后96个月(8年),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维保服务要求:符合运行、维护保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规定。
2.7设备采购安装招标控制价(一标段):5555.2043万元
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74.8787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自动扶梯B级,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A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新旧许可证书根据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自动扶梯及垂直电梯供货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须包含至少30台自动扶梯及10台垂直电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当投标单位在第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标段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则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顺序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先后顺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7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晨
电 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招标编号:HTZB2023-63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
2.2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3.163km,共设置19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245.266m,最大站间距2035.006m,最小站间距715.486m。7号线一期工程在绕城高速以西,东风大街以北设置靠山屯车辆段一座,占地面积约27.3ha,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994.74m²,设两台客梯;综合维修中心建筑面积11744.34m²,设一台客货两用梯。
2.3 招标内容:
1.设备采购安装部分(一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自动扶梯:(1)本次招标为7号线一期工程19个车站中的6座车站(汽车公园站、西四环站、兴安路站、安庆路站、飞跃广场站、吉大四院站)共58台自动扶梯,全部采用倾角为27.3°扶梯。
本次自动扶梯系统招标采用系统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3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测设备等。
(3)本次招标还包括自动扶梯系统与BAS、动力照明系统、土建(含装修)等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卖方应按接口要求与其它系统的卖方密切配合,解决各系统相互间的接口,确保本系统能顺利实施并协调工作。
(4)自动扶梯数量、高度、安装位置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本次招标还包括垂直防护挡板、外包板的设计供货及安装。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垂直电梯:(1)本次招标为7号线一期工程19个车站中的6座车站(汽车公园站、西四环站、兴安路站、安庆路站、飞跃广场站、吉大四院站)共12台无机房电梯。
(2)本次招标采用“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井道照明的设计、安装;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接口管理、调试(包括系统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3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等,并包括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3)本次招标还包括无机房电梯与BAS、动力照明系统、通信系统、土建(含装修)等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投标方应按照接口要求与其它系统的投标方密切配合,解决各系统相互间的接口,确保本系统能顺利实施并协调工作。
(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地铁车站无机房电梯的数量、安装地点、提升高度、安装位置、停站数、基站位置详见用户需求书。
2.维保服务部分(一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汽车公园站至吉大四院站共计6座车站内电扶梯设备设施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运行监护、日常巡检、故障维修、应急抢险、配合作业、保驾值守及其它临时任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长春市轨道交通电扶梯设施设备维修规程》等要求为基础,具体维保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维保地点: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汽车公园站、西四环站、兴安路站、安庆路站、飞跃广场站、吉大四院站6座车站。
2.5 计划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维保服务期限:质保期结束后96个月(8年),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维保服务要求:符合运行、维护保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规定。
2.7设备采购安装招标控制价(一标段):5555.2043万元
维保服务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74.8787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自动扶梯B级,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A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新旧许可证书根据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自动扶梯及垂直电梯供货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须包含至少30台自动扶梯及10台垂直电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当投标单位在第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标段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则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顺序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先后顺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7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晨
电 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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