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CX810热成型模检具第1包招标公告
热冲压模具
热成型模检具
热成型零件模具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0611-2500050018a/01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王先生023-63574753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肖女士18580168014
标书截止时间
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2/06
公告正文
CX810热成型模检具第1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1-2500050018A/01)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CX810热成型模检具第1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设备名称:CX810热成型模检具第1包;数量:1批;供货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负责零件的冲压模具及检具的设计、制造、调试 (供应商厂内)、样件生产及测试、预验收、包装、运输到厂、现场调试(CAF 厂内),终验收合格,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模具供应商对模具铸件、标件及 其他外购件的质量问题直接负责。详见第八章。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八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CX810热成型模检具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CX810热成型模检具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女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法人具有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一册)及单位负 责人身份证明(若单位负责人投标则不适用)。 3、投标人须提供信誉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四)信誉声明)。
4、须提供《承包商安全准入审查表》中“设备安装承包商”要求的文件内容作 安全准入评审依据,且须满足《承包商安全准入审查表》中“设备安装承包商 的审查评分大于等于85分(详见附件《CAF-S-P19-008-R006 承包商安全准入审查表》)。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在长安汽车、福特中国、长安福特汽 车有限公司黑名单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对 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若有虚假,招标人将 不退还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若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招标人还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若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单方撤销合同并从候选人名单中选择其他单位 中标,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可向其索要违约赔偿。 6、投标人属于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 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投标人无实缴 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中任一一项,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须 提供如下两类证明资料: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报告中 需体现出实缴注册资本及参保人数),网址:https://www.gsxt.gov.cn/corp- query- homepage.html。若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或者查询结果未包含实缴注册资本及参 保人数信息,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 缴)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或者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 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2)提供办公场所照片(照片需体现公司标 识标牌)或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场地房屋购买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资料。 7、业绩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汽车结构件热冲压模具的设计制造能力和交付经验 投标时,需提供至少1份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或者2份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的热成型零件模具合同(含供货范围、合同金额)和对应的项目终验收相 关证明或相关收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200 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4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套,扫描下方附件“付款二维码 获取招标文件,扫码后选择本项目开标日期、在备注栏备注“0611- 2500050018A/01标书费”,并将付款凭证或付费发票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 byc31@vip.163.com,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本项目开标厅(门 牌号见重庆咨询大厦A栋负一楼显示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除纸质文 件外,必须提供电子文档文件一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将原 封退回。欢迎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开标现场。邮寄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与 电子版,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邮寄投标文件或出席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若 选择邮寄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接收人(邮寄收件信息:重庆国际投 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肖女士, 18580168014),邮寄是否送达以邮寄系统的接收到达信息为准,请投标人自行 考虑错投、漏投的风险,做好邮寄工作、承担邮寄责任。若投标人选择出席开 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重 庆咨询大厦开标当天的本项目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本项目开标厅(门 牌号见重庆咨询大厦A栋负一楼显示屏)。开标会采用现场开标形式和腾讯会议 在线开标形式(仅适用于有投标人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未出席开标现场时)。 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46010100105300879011625 2、本项目公告公示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镇长福西路1号邮编:401122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3-63574753 电子邮件: twang39@ford.com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联系人: 肖老师 电 话: 023-67708538 电子邮件: sbyc31@vip.163.com 肖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付款二维码 说明: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套,扫描下方附件“付款二维码”获取招标文件,扫 码后选择本项目开标日期“2025-02-06”、在备注栏备注“0611- 2500050018A/01标书费”,并将付款凭证或付费发票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byc31@vip. 163.com。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重咨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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