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绿杨旅社修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5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梅0514-805507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绿杨旅社修缮加固工程(项目名称)绿杨旅社修缮加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杨旅社修缮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文旅审[2023]6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广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杨旅社修缮加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教场社区新胜街 23 号

2.1.2建设规模:建筑南北长20.05米,东西宽17.3米,占地约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0平方米。整体高度13.61米,其中一层楼面高3.9米,二层楼面3.4米,檐口高10.86米,室内外高差0.16m。

2.1.3合同估算价:530万元(最终以控制价为准)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修缮、仿古、安装、园建、绿化、室外排水等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2、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纠偏)专业承包资质,以上 1、2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且牵头人须是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或通过省级及以上文物局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2、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上 1 和 2 两个条件同时满足。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 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项目负责人自20210901 日(业绩有效期以其所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省级及以上的文保修缮项目施工业绩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4、文物主管部门出具《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结果通知书》;5、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9月13日2024年0923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0日0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

联系人:杨梅、沈一帆

电话:  /

电话:0514-8055075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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