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6月27日 16: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东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测服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振兴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7日 16:3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3880777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女士 、0415-21276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肖华0415-3880777 |
项目概况
丹东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40625001H
项目名称:丹东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丹东市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元宝区八道截洪沟以南、振兴区站前、振兴区六道、振兴区花园、翡翠湾滨江等雨水排放分区共计十六条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415-2127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肖华0415-388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华
电 话: 0415-388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