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滨湖科学城3号能源站及统管站房运营维护服务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科学城3号能源站及统管站房运营维护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202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科学城3号能源站及统管站房运营维护服务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WZ02024
各投标人:
1.针对“招标文件中第72页第三条能耗基准,表格中21-22年供能量以及22-23年供能量需要确认是否正确,这项与后文中128页中的能耗前后不一致。”的疑问。
答:本招标文件中2021-2022年、2022-2023年供能量均以招标文件第128页数据为准。招标文件中第72页、第106页对应内容修改为:
科学城3号能源站 2021年-2023 年两年(冬供、夏供)能耗消耗量
能源种类 | 2021-2022年消耗量 | 2022-2023年消耗量 | 平均值 | 备注 |
电力(万kW·h) | 1447.3 | 1494.08 | 1470.69 | |
水(m 3) | 38467.73 | 46487 | 42477.37 | |
供能量(万kW·h) | 3759 | 4645 | 4202 | |
每千瓦时用电量指标(kW·h/kW·h) | | | 0.3500 | |
每千瓦时用水量指标 (m 3/kW·h) | | | 0.0010 | |
能耗基准绩效参数为:电力能耗基准为0.3500kW·h/每千瓦时(供能量)、水能耗基准为0.0010 m 3/每千瓦时(供能量)。
注:各能源种类折标系数为:电力取0.3102千克标准煤/千瓦时;水取1.3985千克标准煤/吨。
若2023-2024年供能量为 5500万kW·h ,按照电力、水能耗基准按照节能率(6%)下浮后电力能耗计算指标为0.329kW·h/每千瓦时(供能量),水能耗计算指标为0.00094m 3/每千瓦时(供能量),
则2023-2024年能耗考核标煤量计算如下:
考核用电量= 5500*0.329=1809.5万kW·h
考核用水量=5500*10000*0.00094=51700m 3
考核折算标准煤=(1809.5*10000*0.3102+51700*1.3985)/1000=5685.37tce
根据2023-2024年实际用电量、用水量计算标准煤量
若实际折算标准煤量≤考核折算标准煤量,则满足综合节能率要求;
若实际折算标准煤量>考核折算标准煤量,则不满足综合节能率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节能量按照每千瓦时节水量、每千瓦时节电量计算,若折算标准煤系数对应调整,则实际能源能耗量和能耗基准同步修正。
2.针对“若以招标文件中72页的供能量为准,此时的电力能耗基准为0.3059,电力能耗基准是COP的倒数,则对应COP为3.269。按招标文件要求,至少需节能6%,节能后的电力能耗为0.2875,对应的COP将不低于3.4783。但根据我方九月初现场调研情况,截至今年八月底,系统夏季COP约为3.06,且22-23年冬季COP为2.60,实际全年系统整体COP约为2.8左右。可以说目前的3#能源站管理是非常优秀的,我方评估COP上升空间有限,如要求全年整体的COP达到3.4783,实现难度较大。”的疑问。
答:本招标文件中2021-2022年、2022-2023年供能量均以招标文件第128页数据为准,且本补疑中已对招标文件第72页对应内容进行修改,故仍按照原招标文件“本项目整改后实际节能率需满足≥6%的基本要求”执行。
3.针对“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里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希望改为具备有效的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针对“天然气三联供系统暂未投入使用,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括此部分的维保和平时开机费用?”的疑问。
答:目前三联供系统中有两台单冷机组已在夏季供冷期间运行,本次招标包含两台单冷机组及辅机维保。对于天然气三联供系统(除两台单冷机组外)暂未运行的部分,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天然气三联供系统(除两台单冷机组外)暂未运行的部分的维保和平时开机费用。若中标单位在后期运营中未开机,则不含天然气三联供系统(除两台单冷机组外)维保和开机费用,若中标单位在后期运营中开机使用,则含天然气三联供系统(除两台单冷机组外)维保和开机费用。
5.针对“招标文件P106页显示2021-2022年供能量为4645万KWh,而招标文件P128页显示2021-2022年供能量=1487+2272=3759万KWh,两者有差距;同样2022-2023年供能量两处亦有差距,请问以哪个为准?”的疑问。
答:本招标文件中2021-2022年、2022-2023年供能量均以招标文件第128页数据为准。招标文件中第72页、第106页对应内容修改为:
科学城3号能源站 2021年-2023 年两年(冬供、夏供)能耗消耗量
能源种类 | 2021-2022年消耗量 | 2022-2023年消耗量 | 平均值 | 备注 |
电力(万kW·h) | 1447.3 | 1494.08 | 1470.69 | |
水(m 3) | 38467.73 | 46487 | 42477.37 | |
供能量(万kW·h) | 3759 | 4645 | 4202 | |
每千瓦时用电量指标(kW·h/kW·h) | | | 0.3500 | |
每千瓦时用水量指标 (m 3/kW·h) | | | 0.0010 | |
能耗基准绩效参数为:电力能耗基准为0.3500kW·h/每千瓦时(供能量)、水能耗基准为0.0010 m 3/每千瓦时(供能量)。
注:各能源种类折标系数为:电力取0.3102千克标准煤/千瓦时;水取1.3985千克标准煤/吨。
若2023-2024年供能量为 5500万kW·h ,按照电力、水能耗基准按照节能率(6%)下浮后电力能耗计算指标为0.329kW·h/每千瓦时(供能量),水能耗计算指标为0.00094m 3/每千瓦时(供能量),
则2023-2024年能耗考核标煤量计算如下:
考核用电量= 5500*0.329=1809.5万kW·h
考核用水量=5500*10000*0.00094=51700m 3
考核折算标准煤=(1809.5*10000*0.3102+51700*1.3985)/1000=5685.37tce
根据2023-2024年实际用电量、用水量计算标准煤量
若实际折算标准煤量≤考核折算标准煤量,则满足综合节能率要求;
若实际折算标准煤量>考核折算标准煤量,则不满足综合节能率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节能量按照每千瓦时节水量、每千瓦时节电量计算,若折算标准煤系数对应调整,则实际能源能耗量和能耗基准同步修正。
6.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2.2.2(3)报价文件评分标准的价格分部分由
价格分 | 20分 | ①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②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5。 其中:F是价格分的满分值。 |
修改为:
价格分 | 20分 | ①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②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 其中:F是价格分的满分值。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6262271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96、66223831
2023年10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附件:补疑.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