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行业卷烟二维码统一应用推广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密封投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一、招标编号:ZJCT8- ZY202303
二、招标内容:
标段 |
名称 |
简要要求 |
备注 |
1 |
行业卷烟二维码统一应用推广项目监理服务 |
本项目主要为为烟草行业卷烟二维码统一应用项目“盒条件”关联管理系统在浙江中烟下属两厂的集成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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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信息表
2、介绍信或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5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2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寄送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5室)
3、开标地点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门户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山南路77号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5室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张昕云、朱丛珊、林晓雯
电 话:0571-88950239、85064356
传 真:0571-88952913
电子邮箱:详见投标报名信息表
开 户 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账 号:201000065548152(行 号:402331001227)
质疑(异议)、投诉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571-85064356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附件:投标报名信息表
温馨提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有关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350987792@qq.com。同时将文件工本费汇款银行回单(电汇或转账)、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详见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填写完成后请将此段文字删除并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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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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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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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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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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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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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 (如开具,则本项目内容应按要求填写) |
开票类型 (请勾选)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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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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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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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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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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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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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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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因投标单位提供错误资料和信息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将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等文件送达投标单位或通知投标单位前来领取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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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办人(签名):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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