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
工程项目名称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
项目概况
锦州 20-2 天然气分离厂位于葫芦岛市开发规划中的龙湾 CBD 中央区,距 离葫芦岛新城区不足 3 公里,是事故隐患危险源,且制约了城市规划建设部署。 2021 年 11 月,天津分公司启动新一轮搬迁方案研究,对终端场址进行重新选址,本次新建 处理厂位于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处于葫芦岛市龙港区与连山区交界处。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541/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主要技术规格
凝析油进料换热器(OST(GPU)-E-1201)为管壳式换热器,热负荷为790KW,壳程设计压力1.5MPaG、壳程设计温度165℃、管程设计压力为1.5MPaG、管程设计温度165℃;凝析油冷却器(OST(GPU)-WC-1202)为管壳式换热器,热负荷为610KW,壳程设计压力1.5MPaG、壳程设计温度165℃、管程设计压力为1.5MPaG、管程设计温度165℃。其他具体详见技术标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6月18日
交货数量
1套(含凝析油稳定单元、天然气制冷单元、天然气分馏单元中塔器等)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塔器(切线高度不小于23m)合同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 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塔高)2)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 收材料(交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需信息公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 ,许可级别:D 或 A1 或 A2 或 C1 或 C2 类。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3.5 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 供应商须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
工程项目名称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
项目概况
锦州 20-2 天然气分离厂位于葫芦岛市开发规划中的龙湾 CBD 中央区,距 离葫芦岛新城区不足 3 公里,是事故隐患危险源,且制约了城市规划建设部署。 2021 年 11 月,天津分公司启动新一轮搬迁方案研究,对终端场址进行重新选址,本次新建 处理厂位于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处于葫芦岛市龙港区与连山区交界处。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541/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主要技术规格
凝析油进料换热器(OST(GPU)-E-1201)为管壳式换热器,热负荷为790KW,壳程设计压力1.5MPaG、壳程设计温度165℃、管程设计压力为1.5MPaG、管程设计温度165℃;凝析油冷却器(OST(GPU)-WC-1202)为管壳式换热器,热负荷为610KW,壳程设计压力1.5MPaG、壳程设计温度165℃、管程设计压力为1.5MPaG、管程设计温度165℃。其他具体详见技术标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6月18日
交货数量
1套(含凝析油稳定单元、天然气制冷单元、天然气分馏单元中塔器等)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塔器(切线高度不小于23m)合同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 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塔高)2)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 收材料(交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需信息公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 ,许可级别:D 或 A1 或 A2 或 C1 或 C2 类。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3.5 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 2121 号渤海石油管理局大厦 A 座 |
联 系 人:王喆 |
电子邮箱:wangzhe3@cnooc.com.cn |
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66502503 |
异议受理人:于娜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80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xingsp@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邢素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于娜 |
电子邮箱:yuna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66504880 |
相关附件下载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塔器及所属设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 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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