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5.3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nzx-2022nbtp013
预算金额45.33万元
招标公司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小波18081278587
中标公司娄底市魏管家劳务有限公司15.6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力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9.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NZX-2022NBTP013(招标文件编号:XNZX-2022NBTP013)
二、项目名称: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力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东街公路局10幢31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666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娄底市魏管家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涟滨办事处西坪村火箭组
中标(成交)金额:15.67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湖南力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包01膜结构车棚项目 | 市局及区局停车场七字软边膜结构45.1m×12m+35m×6m×2=961.2平方米。 | 30日 | 付燕平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2 | 娄底市魏管家劳务有限公司 | 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包02院内步道项目 | 基础处理418㎡,EPDM塑胶步道410㎡,鹅卵石步道78㎡。 | 30日 | 魏小波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叶青 谢令彬 刘志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西街
联系方式:朱先生130348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
联系方式:罗小波18081278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波
电 话: 1808127858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工程,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娄星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9日 12:0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梁叶青 谢令彬 刘志皇 | ||
总成交金额 | ¥45.338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小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81278587 | ||
采购单位 | 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西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13034828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小波18081278587 | ||
附件: | |||
附件1 | 谈判文件(定稿10.27).docx谈判文件(定稿10.27).docx |
采购代理机构: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XNZX-2022NBTP013采购人: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名称: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
谈判须知正文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目录二〇二二年十月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谈判文件一、说明
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XNZX-2022NBTP01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章邀请通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2、委代理编号:XNZX-2022NBTP0131、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项目概况
包/品目号 | 包名称 | 主要内容 | 工期 | 预算(最高限价) |
01 | 膜结构车棚项目 | 主要内容:市局及区局停车场七字软边膜结构45.1m×12m+35m×6m×2=961.2平方米。详见采购清单。 | 30天(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 ¥3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
02 | 院内步道项目 | 主要内容:基础处理418㎡,EPDM塑胶步道410㎡鹅卵石步道78㎡。详见采购清单。 | 30天(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 ¥1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下列基本资格条件中的(2)(3)(4)(5)证明文件以承诺方式递交):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本项目的无需提供,视同满足。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价格评审进行政策优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地点为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谈判文件获取: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在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地址为: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导航湘能卓信即可)。三、谈判文件的发售及获取
电话:13034828999联系人:朱先生采购人: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七、联系方式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六、其它补充事宜
第二章谈判须知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电话:18081278587联系人:罗先生采购代理机构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西街
1.适用范围一、说明谈判须知正文谈判须知前附表注:本章适用于本项目两个包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邀请 |
第二章第2.3款 | 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下列基本资格条件中的(2)(3)(4)(5)证明文件以承诺方式递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附件5-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中承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附件5-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中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附件5-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中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价格评审进行政策优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3)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不适用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先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现场位置、情况、道路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二、谈判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合同条款、商务和技术条款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 11月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5.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包01:¥3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包02:¥1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
第二章第17.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6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1正本2副本。电子版一份。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0.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响应文件代理委托编号: 响应人: (名称并盖章)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2.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开标室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6.1款、 | 成交结果公布 |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
第二章第38.3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0.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各支付5000.00元。 |
第二章第41.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5、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7、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8“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谈判的费用
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10.谈判文件的组成二、谈判文件9.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两型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10.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谈判响应声明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4.响应文件的组成13.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施工组织设计(根据项目属性编制)(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
15.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报价14.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
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保证金
18.响应文件有效期(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5.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5.初步审查24.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4.谈判程序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1,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本章第16.1款情形的更新或补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6.实质性响应(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符合性审查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澄清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29.谈判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
31.确定成交供应商30.2按本章第30.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0.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0.提出成交供应商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33.谈判终止32.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9.1款、第29.2款、第30.1款、第33.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2.谈判的特殊情形30.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0条的规定。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4.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保密及串通行为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询问及质疑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36.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成交通知37.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签订合同
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采购合同编号:一、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41.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1.其他规定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
(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3)项目内容:
4.付款: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
(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低价评标法)项目名称: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膜结构车棚及院内步道采购项目一、基本情况第四章采购需求按采购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详细采购清单:本项目主要内容:委托代理编号:XNZX-2022NBTP013
包/品目号 | 包名称 | 主要内容 | 工期 | 预算(最高限价) |
01 | 膜结构车棚项目 | 主要内容:市局及区局停车场七字软边膜结构45.1m×12m+35m×6m×2=961.2平方米。详见采购清单。 | 30天(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 ¥3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
02 | 院内步道项目 | 主要内容:基础处理418㎡,EPDM塑胶步道410㎡鹅卵石步道78㎡。详见采购清单。 | 30天(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 ¥1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
包01:膜结构车棚项目采购清单及要求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供应商报价 | 小计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 | 膜结构部分 | |||||
1 | 顶部膜材用料 | ㎡ | 961.2 | 膜材采购费用,白色PVDF膜材,1050g/平方米 | ||
2 | 膜材加工 | ㎡ | 961.2 | 包括高频焊接、收边及辅件装配。工厂加工费用,报价以面积*单价方式计算, | ||
3 | 膜材损耗 | ㎡ | 57.7 | 背贴条、耗损、包边,膜布宽幅3m。 | ||
4 | 压膜条 | 支 | 182 | 包含30*3镀锌压条 | ||
5 | 防水胶带 | 米 | 30 | 瓷白防水耐候胶或者丁基防水胶带。 | ||
6 | 钢丝索头 | 个 | 10 | 包塑钢丝绳及不锈钢锁具。 | ||
7 | 膜材安装 | ㎡ | 961.2 | 包括脚手架、机械、工具、及人工费。质量符合《膜结构技术规范》DG-97-2002报价以面积*单价方式计算。 | ||
8 | 图纸设计 | 项 | 1 | 0 | 0 | CAD方案图免费设计,不包括效果图,计算书。本项报价须为0元。 |
二 | 主体钢结构部分 | |||||
9 | 低点2.1米单边6米梁 | 套 | 14 | Q235 国标钢材 含耗损 | ||
10 | 低点2.1米双边12米梁 | 套 | 9 | Q235 国标钢材 含耗损 | ||
11 | 圆撑管 | 支 | 68 | Q235 国标钢材 含耗损 | ||
12 | 方撑管 | 支 | 0 | Q235 国标钢材 含耗损 | ||
13 | 排水沟槽 | 米 | 43 | Q235 国标钢材 含耗损 | ||
14 | 钢结构、涂装 | 平方 | 961.2 | 包括醇酸底漆,包含人工、辅材及辅助工具 | ||
15 | 钢结构配件 | 套 | 23 | 柱底筋板、耳板、绕柱板、封头组、封口板 | ||
16 | 运费 | 项 | 1 | 汽运 配货车或者专车直达。 | ||
17 | 机械费 | 班次 | 3 | 因现场原因不能吊装或者增加的吊车费另计。 | ||
18 | 钢结构安装 | ㎡ | 961.2 | 含来回路费,工人工资,食宿,等。 | ||
19 | 现场安装辅料 | ㎡ | 961.2 | 含焊条,燕尾丝,螺丝面漆等 | ||
20 | 人工凿除砼 | ㎡ | 23 | 砼厚度20mm | ||
21 | 人工挖土 | M3 | 23 | 23处×1m×1m×1m深 | ||
22 | 浇筑C30砼 | M3 | 23 | 23处×1m×1m×1.2m深,钢筋砼 | ||
23 | ¢110PVC排水管 | 米 | 12 | 含材料及安装费 | ||
24 | 人工装运余土 | 车 | 23 | 小型拖垃机拖运 | ||
25 | 总造价 |
包02:院内步道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供应商报价 | 小计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 基础处理 | m2 | 418 | 清理垃圾、杂土(含外运)基坑成型、基底夯实 | ||
2 | EPDM塑胶步道 | m2 | 410 | 新铺10mm厚EPDM塑胶步道面层(含材料、人工等) | ||
3 | 鹅卵石步道 | m2 | 78 | 10cm厚C25砼垫层、6cm厚鹅卵石 | ||
4 | 火烧板 | m2 | 27 | 麻石安装(含材料、人工) | ||
5 | 麻石踏步(拉丝板) | m | 64 | 麻石踏步安装(含材料、人工) | ||
6 | C25砼 | m3 | 8.6 | 步道基层15cm厚、C25砼浇筑 | ||
7 | LED太阳能路灯 | 个 | 4 | LED太阳能路灯(6米杆)、含路灯基座 | ||
8 | 树池石 | m | 18 | 麻石10cm*12cm*100cm安装(含材料、人工) | ||
9 | 砍枝 | 工日 | 8 | 含机械、人工 | ||
10 | 转运树枝台班(四轮车) | 台班 | 7 | 含运输、弃土场费用 | ||
11 | 绿化(麦冬) | m2 | 240 | 含材料、人工、15cm厚换填绿化土 | ||
12 | 警示柱 | 个 | 15 | 含材料、人工安装 | ||
总造价 |
(3)涉及所供货物在送达安装地点时,外包装必须完整,货物必须完好无破损,货物表面无划伤、碰撞痕迹,配置与装箱清单相符,并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及其它配套资料等。(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品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施工、运维。2、设备部分质量要求:1、工期要求:30天(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完工。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三、项目实施要求(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符合工程保修相关规定。(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3、施工部分质量要求:(5)设备整体质保1年。(4)中标人须完成全市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或采购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2.施工要求(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及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设备及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四、项目特别说明(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3.验收要求(3)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订成册交采购人三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工程所需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及设计要求,施工图纸由采购人提供。
4.争议的解决2.项目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发包人(采购人)报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蹉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如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则无息付清。(1)付款人:娄底市娄星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1、付款及结算方法
4、未尽事宜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为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执行。3、本项目合同价格不以市场价格波动而作任何调整。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并采取措施保证文明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此部分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统一的现场踏勘,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取得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现场踏勘准确与否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五、其他要求及说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发包方(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谈判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注明: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6: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二、保证金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9: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8:施工组织设计四、施工组织设计附件7:联合体协议(格式)
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11:报价文件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谈判响应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类项目适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注:请另备一份手持,用于开标室身份验证)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类项目适用)附件3(注:请另备一份手持,用于开标室身份验证)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2)(1)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质量保修范围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质量保修期(3)
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质量保修责任(6)其他项目年。(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质量保修费用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其他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
附件4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二、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账号:户名: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谈判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本项目不适用)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联系人:供应商(盖单位章):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开户行地址:省市
附件5注明:按谈判须知第二章第3.1款提供,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日期:年月日
注: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第3.1款规定提供谈判文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提供附件5-3,本项无需提供)附件5-1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致(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附件5-2
附件5-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章):特此声明!(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一、我方在此声明: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6.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本项目不适用)附件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谈判。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附件7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谈判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9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附件8参与单位须提供本项目简要的工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工作计划或思路、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等内容。施工方案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0(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本项目的无需提供,视同满足。)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8款、第9.2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本章《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报价一栏表保持一致。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日期:年月日
报价一览表附件11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两型产品)。(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工程总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工期 | |||
质量等级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分项价格表附件1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
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备注: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报价。
说明:最后报价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9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11。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