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南沙区横沥镇七一村“善城暖屋”慈善超市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窦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1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主要领导指示要求重点任务分工表> 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民发〔2013〕217号)《广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现对2024-2025年南沙区横沥镇七一村“善城暖屋”慈善超市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南沙区横沥镇七一村“善城暖屋”慈善超市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类型
  服务类
  (二)服务期限
  1年(暂定为2024年7月-2025年6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最高控制价为2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税费、补贴等一切可预计和不可预计的费用。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详见本询价公告附件1《2024-2025年南沙区横沥镇七一村“善城暖屋”慈善超市运营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四、参与报价单位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管理人员。
  (三)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查询结果截图)。
  (四)组织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具有财务管理、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人参与投标。
  五、确定承接机构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报价机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充足、合理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分数高者为承接机构。评分标准可查看附件2《2024-2025年南沙区横沥镇七一村“善城暖屋”慈善超市运营服务项目综合评分表》。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机构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选取报价相对较低的为承接机构。若承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报价文件应当胶装装订成册后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照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截至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请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提供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包含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情况、报价单(含费用明细)、报价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内部财务制度、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公章,胶装装订成册。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
  注:请报价机构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机构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01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联系人:窦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3172 ,邮编:511458。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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