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屯营镇、东湖塘镇、坝塘镇等11家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项目概况 大屯营镇、东湖塘镇、坝塘镇等11家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NXCG-202408270005
项目名称:大屯营镇、东湖塘镇、坝塘镇等11家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8770200元。
???????最高限价:8770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PH及温度计 | 测定原理:玻璃电极法量程:pH 0~14 (0~40 ℃),可调漂移(pH=4、7、9)±0.1 pH重复性±0.1 pH响应时间≤30 s温度补偿精度±0.1 pHMTBF≥720 h/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0.1 pH | 11 | 台 | 10000 | 110000 |
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视频监控 | 摄像机传感器类型:1/2.8英寸CMOS摄像机像素: 200万摄像机最大分辨率1920×1080摄像机最大补光距离150m(红外)摄像机镜头焦距5.0mm~115mm 摄像机光学变倍23倍摄像机通用行为分析:支持绊线入侵;支持区域入侵;支持穿越围栏;支持徘徊检测;支持物品遗留;支持物品搬移;支持快速移动;支持停车检测;支持人员聚集摄像机防抖功能:电子防抖摄像机透雾功能:电子透雾摄像机语音对讲:支持摄像机供电方式:AC24V/2.2A±25%(标配)POE(802.3at)摄像机补光灯可视距离检验:在夜间,天气朗无雾,视线无遮挡的条件下,通过自带补光灯补光及变焦可识别距样机120m处的人体轮廓,开启红外光补光,可看清距样机250m处的人体轮廓。摄像机宽动态能力检验:依据GA/T1127-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5.3.1.7条款的规定,宽动态能力综合评价得分应≥140分。摄像机最低照度检验:红外灯关闭:彩色:0.00021x(AGCON、RJ45输出应能分辨反射式视频矩阵测试卡中彩色色块)黑白:0.00011x(AGCONRJ45输出能分辨反射式视频分辨率测试卡中圆形轮廓。 | 11 | 台 | 4200 | 46200 |
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数据传输采集仪 | (1)仪表接口:模拟量输入:8路;开关量输入:4 路;开关量输出:2路;(2)电源:220VAC ± 15% 50HZ ± 5%;(3)后备电池:断电后自动切换锂电池供电;(4)安装结构:壁挂式,可选其它方式;(5)三防设计:防水、防尘、防破坏;(6)通讯协议:HJ/T212-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7)相对湿度:20%~90%;(8)环境温度:-10℃~+60℃; | 22 | 台 | 10000 | 220000 |
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水质采样器 | (1)采样方式:超标留样、定时定量、定流定量、定时比例、定量、平行监测留样;(2)采样量:1~2000mL;(3)等比例采样量误差:±15%;(4)系统时钟时间控制误差:Δ1≤0.1%,Δ12≤30s;(5)垂直采样高度:≥5m;(6)水平采样距离:≥50m;(7)MTBF:≥1440h/次; | 11 | 台 | 20000 | 220000 |
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明渠流量计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11 | 台 | 10000 | 110000 |
6 | 其他电源设备 | UPS电源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14 | 台 | 8000 | 112000 |
7 |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排口标准化改造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11 | 项 | 3000 | 33000 |
8 | 办公用房施工 | 站房基础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12 | 项 | 9000 | 108000 |
9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站房数据信息化显示系统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1 | 台 | 50000 | 50000 |
10 | 仓储用房施工 | 危废暂存间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11 | 项 | 12000 | 132000 |
更多明细∨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运维服务要求
1、专业运营技术方案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专业运营技术方案,专业运营技术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机构情况:含办公、生产、维修场地,人员、车辆,相关质控分析测试场所、分析仪器,备品备件和整机备机,服务电话、传真。
(2)运行维护内容:包含运营目标、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质控措施、日常值守、档案管理、内部绩效考核、与企业和管理部门的配合,以及现场日常维护、校验校准、系统检修(包括响应时间)、设备维修等方面的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样表。其中日常维护的基本内容必须包含:每日远程检查系统运行状态;每7日至少到现场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每月对整个系统(包括采样系统、分析仪器系统、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进行一次保养和维护;至少每1个月进行一次实际样品比对和现场校验,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时维修前后均需要进行校准和校验;每年进行一次全系统检查;保持仪器设备及站房的清洁;流量计的维护及其他设备按相应维护规范进行;确保全部设备的正常运行。
(3)其它:在满足本文件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外,可提供投标人自行描述的服务承诺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承诺的其他服务承诺。
2、运营公司职责要求
(1)提供完整的运维实施方案,提出解决常见问题的措施,建立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质控措施。
(2)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区生态环境局制订的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校验校准、运行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耗材、易损件供应及更换,确保所运营监测设施在核心部件完好时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上报。接受省、部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质控考核;以及相关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质控考核,特别是在线监控设施的有效性考核工作。
(3)依法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企业污染排放监测数据由企业和环保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发布,运营公司对监测设备正常准确运行负责,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和发布任何监测数据。
(4)运维7×24小时技术服务及支持,响应时间<2小时。、
(5)承担在线监测站房运行中产生的水电费用、废水废液处理费用及每污水厂一个危废间的建设费用。
3、项目整体实施要求
产品标准和规范
(1)本招标文件成文时,国家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投标人应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条例最新版本的要求。
(2)系统所有施工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条例及规范。
(3)投标人遵守不限于国家标准时,应向采购人及时以书面形式解释清楚。
(4)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国际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国际最新标准为依据。
(5)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
产品质量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在检验结束后,并提交一份检验报告给采购人。但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4、售后服务
(1)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2小时内赶到现场。中标人应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人维修需求。
(2)本项目设备质保期为1年,运维服务期为3年。
(3)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4)投标人须承诺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
5、培训
(1)中标人在现场安装时,需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2)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培训方案并负责师资及教材,由用户来提供场地和培训设备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人数、次数、培训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
(3)培训成果应达到能掌握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方法和系统的操作与日常维护。
(4)培训费用计入总报价
6、验收要求
(1)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验收过程中如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项目其他说明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实施时间:①建设期: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②运维服务期:验收合格上线运行之日起3年。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付款方式:
①自动在线监控设备、配套设备费:主要设备(氨氮、总磷、总氮、COD)全部到达现场后,支付合同金额(除运维费外)的30%;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除运维费外)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除运维费外)的97%;合同约定金额(除运维费外)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7天内,予以无息付清。(具体以合同为准)
②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费,根据三年运维服务期,每半年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该半年合同约定的运维服务费。
3、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须全部负责完成本采购项目的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检验、试验、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后期服务等工作。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须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将监测数据接入相关平台。
4、运维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上线运行之日起计算。
5、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废液处置由中标人或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由于工期紧,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厂家授权书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考虑产品兼容性,核心产品须为同一品牌。?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扫描件;(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扫描件;(4)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但给予中小企业价格10%的扣除优惠,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优惠。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
无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2、因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投标人应确认是否已成功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操作,可在下列地址通过投标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http://123.56.248.190/csgp/registerSupply/toInfoList。查询到信息说明已成功登记,如未查询到信息请在下列地址完成登记操作http://123.56.248.190/csgp/registerSupply/register。为不影响参与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及时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在长沙政府采购网登记过程中如存在疑问可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0731-89575669咨询。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
??????????3)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
??????????4)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CSZF或.CSC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STF)。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操作存在疑问的,可通过:0731-89938899?咨询。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长沙政府采购网及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长沙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4-10-17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10-17 09:00 分。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0 元。
2、缴纳时间:2024-10-17 09:00 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024-09-23 起至 2024-09-29?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崔国锋 |
电 话:0731-88980222 |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廖丰军 |
电 话:18874876777 |
地 址:宁乡市金洲大道御泰商业广场11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4 年9 月23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