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涧278等评价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技术服务(二次)非招标选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bxs20240525-00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第八采油厂
招标联系人曾凡震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显彬02968320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涧278等评价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技术服务(二次)
选商编号: FZBXS20240525-0009
项目编号: 2024-CY8-F072(二次)
选商方式: 谈判采购
项目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应当在建设后开展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对涧278等17口评价井进行验收,确保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要求,形成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达到地方水行政部门的报备要求,完成报备。
项目单位: 第八采油厂
拟选承包商:
项目性质: 服务
项目分类: 其他
选商资格要求: 2.“三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 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联合体参加选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2资质要求:“三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服务商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3-2024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第三标段的中标单位(服务商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结果通知书)。
2.3.业绩要求:“三商”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验收单(或结算单)、发票、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三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2.4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5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6信誉要求:
1)“三商”如有下列任一情形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
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等三个网站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
2)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谈判)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发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三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2.7“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8其他要求:无。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24-07-03 至 2024-07-0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简述:
公告起止日期:
采购文件获取: 3.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谈判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自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报名)方式:在获取(报名)时间内,“三商”将“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付款转账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按格式要求填写内容清晰可见,如未按要求提供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报名资料格式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件)。 3.3报名资料接收邮箱:2158799449@qq.com; 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因谈判“三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过程中出现问题,标书费将不予退还,应自负其责。标书费交纳方式为网银、电汇、转账等方式,标书费个人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响应人的单位名称+标书费”(“公对公”转账只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 收款账户名称: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账号:611301096018010067579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庆支行。 3.5采购执行人(代理机构)在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及标书费用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三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3.6发票预计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推送至报名手机号码(每月24日至月底封账期间发票暂停开具,期限顺延),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3.7如本项目因报名不足、流标等原因需要再次组织谈判,所有潜在“三商”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再次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一般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8如遇到标书费重复支付或误扣款,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7号(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执行人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三商”代表须为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谈判 谈判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7号(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谈判室。
项目单位联系人: 曾凡震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组织形式: 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显彬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68320558
其他:
创建时间: 2024-07-02 14:49:00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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