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040.67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晋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乡村振兴产业园生态畜牧养殖项目(二期)B区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30601-04360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乡村振兴产业园生态畜牧养殖项目(二期)B区由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以 兰新农计〔2023〕24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申请产业奖励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甘肃新高原第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景中高速西侧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兰州新区乡村振兴产业园生态畜牧养殖项目(二期)B区北面为山地,南面为正在建设的兰张三四线,西面为山地,东面为山地,项目占地约 974.9亩,计划引进荷斯坦母牛扩繁,主要建设奶牛养殖区、饲草储存加工区、粪污理区、办公生活区等。
2.1.3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约68040.67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具体以甲方交付工作面时间为准。 
2.1.5 其他: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
2.2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时用电及三通一平)。
(3)工程采购范围: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测、保管及安装等。
(4)完成整个项目的各项检查、验收、竣工结算、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6)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 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1.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一种或多种,能及时配合完成该项目前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3.1.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6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1.7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5人、质量员5人、安全员2人、造价工程师 1人、材料员 1 人及资料员 1 人;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 
3.1.9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19-2021或 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2.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
被拒绝。
3.2.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责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3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或电子签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 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出具的《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5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
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6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需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案表加盖公章递交至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联系人:曹晋  电话:18919108639),并将备案表编入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编制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 6 月 6 日18时 00 分至 2023年 6 月 11 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gansu.gov.cn/)网站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26 日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 (https://61.178.200.57:13211/bid-building-ejiaoyissg-bidder/login.html)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 格式一份、 .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后,请投标单位上传授权委托人信息并扫码进行实名认证签到,签到通道将在开标前24小时开启。(投标人如有疑问可致电4006131306咨询)此次开(评)标类型为交易通电子标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新高原第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
联 系 人:曹晋 
联系电话:18919108639 
2023 年6月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