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明东亚生物能源蔗渣堆场燃料搬运等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蔗渣堆场燃料搬运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发包方为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拟对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蔗渣堆场燃料搬运等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项目、内容、期限及要求
1.1、 发包项目: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蔗渣堆场燃料搬运等服务项目。
1.2、 项目内容:
承包方提供如下车辆,并配备司机进行作业,为发包方蔗渣堆场燃料搬运等提供服务:
车辆名称 | 型号 | 功率(KW) | 车龄(年)(以出厂日期为准) | 数量(辆) |
铲车 | 不限 | 155(210马力) | ≤5 | 3 |
推土机 | 不限 | 176(240马力) | ≤5 | 2 |
挖掘机 | 不限 | 110(150马力) | ≤5 | 1 |
(1)生产期铲车使用时间约8个月(计划自2023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使用3辆铲车24小时工作;实际租赁期时间可能会有些变动,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安排为准。)及非生产期不定期租用(计划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9日使用1~3辆铲车安排白班工作8小时;自2024年8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使用1~3辆铲车安排白班工作8小时;实际租赁期时间可能会有变动,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安排为准。)。
(2)推土机使用时间为开榨期约3个月(计划自2023年12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使用2辆推土机24小时工作,实际开榨期时间可能会有些变动,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安排为准。)及非开榨期不定期租用(计划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9日使用1辆推土机安排白班工作8小时;自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使用1辆推土机安排白班工作8小时;实际租赁期时间可能会有变动,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安排为准。)。
(3)挖掘机使用时间为炼糖期约5个月(计划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实际炼糖期时间可能会有些变动,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安排为准。)及非开榨期不定期租用(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使用1辆挖掘机安排白班工作8小时;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使用1辆挖掘机安排白班工作8小时;实际租赁期时间可能会有变动,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安排为准。)。
(4)具体作业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4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5)车辆进退场时间:开榨期和炼糖期的初期和后期,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燃料量决定部分车辆推迟进场或提前退场 ,推迟进场或提前退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如发包方安排车辆进退场,发包方提前五天通知承包方。
(6)以上数量为计划使用数量,具体数量不固定,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要求承包方增加或减少各种类特种车辆的数量。
1.3、发包期限:预计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安排为准。
1.4、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4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二、承包方资格要求
2.1、要求承包方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含副本)、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2.2、要求承包方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注销、资质证书过期、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目前因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法人。
2.3、要求承包方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合法的具有承揽本磋商项目业务资格的法人,拥有完善的车辆和有相关特种车辆驾驶资质熟练司机,证照齐全,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保证拥有充足的装卸搬运能力(包括节假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2.5、承包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承包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与竞争性磋商或者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3.1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的承包方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承包方须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足额转到发包方指定的以下账户(转款需备注:蔗渣堆场燃料搬运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账户名: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工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账号:2102 1120 1930 1305 129
承包方以公司的账户汇入发包方账户,即公对公转帐,严禁以个人账户进行转账(即使是法人代表也不认可)
3.2、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3.3、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承包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4、未成交承包方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发包方在与成交承包方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3.5、成交承包方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成交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方补足履约保证金。
3.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造成发包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发包方另外将项目发包给第三方的差价损失,另行寻找第三方承包的人力、物力成本等),承包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发包方有权拒绝承包方继续参与发包方的任何业务。
(1)承包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采购方通知的期限内与采购方按附件4全部条款签订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①承包方自身原因;②市场行情原因;③承包方提出任何附加(补充)条件遭到拒绝;④承包方对附件4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修改;⑤其他原因。
(2)承包方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性磋商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3)承包方有串通竞争性磋商的行为或涉嫌串通竞争性磋商的;
(4)承包方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承包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竞争性磋商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承包方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发包方和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五、响应文件及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需要递交的响应文件:
(1)竞争性磋商书(按本公告附件1格式)
(2)《授权委托书》(按本公告附件2格式)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承包方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4)报价单(按本公告附件3格式)
(5)合同条款(按附件4《蔗渣堆场燃料搬运等服务承包合同》拟签版)
(6)《送达方式确认书》(按附件5格式)
5.2、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之后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
5.3、以上文件加盖公章后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标注“XX(竞争性磋商单位名称)报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2023/2024榨季蔗渣堆场燃料搬运等服务竞争性磋商” ,并写明承包方的名称与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
5.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27 日下午17:00前。
5.5、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座23楼,发包方采购部费巧玲,电话:0771-5537197。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方将有权不予受理。
5.7、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如经磋商,承包方递交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变更为自承包方递交最终报价之日起90日历天。
5.8、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承包方不得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六、 竞争性磋商及评审
6.1、竞争性磋商时间:以发包方实际通知为准。
6.2、竞争性磋商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座23楼或24楼或线上会议,具体按发包方通知。
6.3、发包方对各承包方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如需承包方现场竞争性磋商,将会提前一天发出通知邀请承包方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现场竞争性磋商,请承包方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6.4、最终报价:经过竞争性磋商,发包方可给予承包方最终报价的机会。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6.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限为:从承包方提交最终报价之日起算90日历天,如无竞争性磋商环节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七、确定成交承包方
7.1、发包方将对承包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确定成交承包方。
7.2、成交承包方确定后,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以邮件形式通知未成交承包方,成交结果不再另行公告。
7.3、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承包方理解并同意,发包方不一定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如承包方的报价高于发包方的预期价格或响应文件未满足发包方的要求的,发包方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并有权选择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合同签订及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8.1、确认成交承包方后,成交的承包方应在发包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
8.2、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详见本公告附件4。承包方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4合同条款,按本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即视为认可接受该合同条款,并保证按该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九、其他
9.1、竞争性磋商流程:
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承包方提交响应文件——发包方内审部门与采购部评审——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竞争性磋商(如需)——确定成交承包方——签订合同。
9.2、欢迎广大承包方积极参与,如有疑问,请联系采购部费巧玲,联系电话:0771-5537197。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发包方风险管理及合规部,邮箱:cg@easugar.com,电话:0771-566349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部:费巧玲 电话: 0771-5529733 电子邮件:feiqiaoling@easugar.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