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海服30000吨甲板运输船管路绝缘一船套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0414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文东189629600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04144第一部分  议标文件
一、报价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议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报价项目。
1.2本议标文件的解释权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定义
2.1“询价人”系指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2“报价人”系指响应报价文件要求,向询价人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事业)法人。
3. 项目基本情况
3.1项目名称:海服30000吨甲板运输船管路绝缘一船套/详见技术协议要求
3.2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3 项目工期要求:按需进厂
4. 报价人应承担本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并负责保护询价人不受任何伤害。一切文字和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法律裁决、诉讼和相关费用,均与询价人无关。所有报价方应当遵守有关报价的法律、法规。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至少 3 例;
(6)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2份);
(5)企业组织结构、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6)行政许可资质证书          复印件;【对应3.1-第(7)项要求】
(7)其他(根据项目需求添加,如生产设备、现场考察等)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报价人公章。
                                                
三、招标项目的要求和说明
1.项目内容及范围
海服30000吨甲板运输船管路绝缘
2. 技术说明、工艺要求
详见技术协议要求
3.材料说明:
详见技术协议要求
4. 竣工验收(交付)条件:
所有材料运输到指定仓库,由购买方质量管控部和船东根据材料技术规格要求,一同对材料进行验收。
5. 质量要求、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1 自船舶离开码头之次日起十八个月为本船质保期。在此期间凡属于建造方施工、工艺或所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包括已经查实的潜在缺陷和损坏风险项目),均由建造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一.1.2 建造方对其保修的部件,经修理后或更换部件后,其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为自修理后或更换部件之日起质保期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交船后二十四个月。如有任何部件或设备连续损坏超过两次,建造方应对该部分的质保问题提出妥善解决方案,该部分的质保期将不受上述整船质保期最长不超过二十四(24)个月的限制。
6.包装或运输:
投标方产品生产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招标方前往检验,验收合格后接到买方通知方可发运。凡属于投标方在制作、运输过程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包装及运输由材料提供方负责、包装要求适合材料运输,保证材料运输过程中没有质量降低、汽运或水运,运输费用又材料提供方负责。
7.安装服务:
包含安装
8.报价中应包含的内容
8.1报价一览表中应包括招标项目(服务)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前后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税金、以及其它各种直接和间接费用;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将所涉及的料、工、费各类应分别列出。
8.2以上范围只是概括性说明,也未引用相关规范和标准,所以不应认为是工作的全部;报价人应根据该项目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综合报价,不得漏项及少报,若漏项及少报,将视为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不另外增加造价。
9. 结算及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模板中A类工程,a类结算)
9.1合同签订后预付  0  %;
9.2材料或设备到货后结算 0 %;
9.3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结束后支付95%;
9.4剩余 5  %质保期满后支付
9.5付款时间: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 13%)后  三 个月内付款。  
10.限制分包或转包
  成交人未经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包议标项目,将议标工程转包或分包的,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书面合同的,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成交人及分包人、转包人的行为损害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权益的,公司有权向成交人及分包人、转包人追偿。
 
四、 报价文件的要求及格式
1.报价文件由 1 份正本、 1 份副本(电子版)组成,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廉政承诺书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工、料、费应分清楚)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偏离表
(6)实施方案
(7)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报价文件的格式及要求
2.1报价文件、往来澄清邮件及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2.2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2.3报价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2.4报价文件 “正本”应使用A4纸张打印,页码应连续,装订成册;副本可用复印件也可是电子版文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2.5报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报价人与询价人另外达成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6报价文件应按要求密封,粘贴密封条,标明报价人(单位)名称、议标编号字样。
2.7无论报价人是否被确定为成交单位,报价文件及资料均不予退还。
3.报价
3.1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如单价相加不等于总价,以两者价综合低者为准。
 (2)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修正。
3.2询价人在评审过程中有权要求报价人进行价格澄清。
3.3报价人如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其约定价为固定合同价,即最终结算价不因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物价变动或因场地拆迁、延长工期等因素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4.投标有效期
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5.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 启东市 寅阳镇 华孚路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 部( 三  楼  330 室))。
5.2投标截止日期:预计  2024  年 9 月 20  日  16  时(北京时间),以中交供应链系统时间为准。
5.3 联系人:何文东      电话:18962960090
        邮箱:hewendong@zpmc.com  ;
5.4询价人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报价人如需以快递方式寄送报价文件,须保证报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人,并将快递单号反馈到招标联系人邮箱。
 
第五部分 议标评审
1.议标时间:邮件通知。
2.议标地点: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
3.议标工作小组:将按照询价人公司管理要求组建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3.1审查报价人资质是否满足本次项目要求;
3.2审查报价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项目要求,按照评标原则逐一对报价人的报价做出比较评价;
3.3为了有助于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询价人有权向报价人质疑,请报价人澄清其报价内容; 
3.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此书面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议标形式:议标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工作小组内部进行。评审小组根据初次评审意见分别与各报价人进行议标,报价人须按询价人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洽谈方式为:电话会议(0513-69813621)议标 或 报价人至询价人公司现场议标。
5. 本次议标采用 合理最低价法 进行评审。
6. 成交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鼓励合理低价成交,但不能保证最低价一定是成交人,具体依据如附件评标细则:
7.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小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报价人进行综合评分并做出排序,上报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领导小组。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领导小组根据招标工作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书面评标报告,综合考量后确定成交单位。
8. 议标结果通知
报价文件有效期满前, 询价人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报价人。
9.项目终止
在通知书发出前,因询价人经营情况变更需重新立项采购或取消工程计划的,本次招标终止,并书面通知所有报价人。
 
六、询价人公司议标管理要求
1.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报价人将被列入询价人黑名单: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成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
①按议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②按议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提供虚假无效的报价文件。
(4)报价人间互相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报价人,被取消资格的。
(5)有串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招标相关信息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
2.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为保证成交人更好地履行合同,成交人须向询价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履约保证金待招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或从具体合同规定)无息退还。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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