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全区首席质量官及标准总监培训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引导企业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和标准总监制度,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和能力,夯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依据《芜湖市 2024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芜企培办〔2023〕5号),2024年,我局计划开展1期首席质量官培训及1期标准总监培训,现对培训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芜湖市湾沚区首席质量官培训及标准总监培训服务
2.项目单位: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5.数量:首席质量官培训1期、标准总监培训1期
6.项目基本概况:
(1)培训时间和方式:两期培训于本年度12月底完成。首席质量官培训为基础发证任职培训,培训3天,标准总监培训2天。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可调整实施时间和方式;
(2)培训人数:每期人数100人左右;
(3)培训地点:芜湖市湾沚区;
(4)培训对象:人员来自各级各类质量品牌获奖和今年度申报企业、“四个一”质量提升项目龙头企业、航空产业重点企业以及开展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对象;
(5)培训内容:培训课程按原质检总局《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大纲》(质检办质〔2013〕400号)、《关于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的指导意见》(皖市监标〔2021〕1号)要求,结合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安排。首席质量官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质量发展政策、质量法律制度、质量战略管理、质量文化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品牌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内容。标准总监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企业标准化规划及标准体系建设、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企业标准起草、发布和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申报及评价和认定、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的途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解读等内容;
(6)师资要求:授课老师须为质量管理领域内的知名专家学者,高级工程师,有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企业首席质量官和标准总监培训班授课经历,且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
(7)服务内容:培训服务内容应包含师资(含讲课费、食宿费)、集中教学会场及其他(包含但不限于会场及茶水、卫生、横幅、引导牌等服务)、学员培训期间中餐、教材及文具(每人1份,按计划人数超10%备份)、学员证书、培训满意度调查、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税等全项服务;
(8)付款形式: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相关培训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我科验收合格,于30个工作日内履行经费支付的财务报销程序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培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能较好保障培训工作,具备成功举办培训班的组织能力和经验,有满足培训需求的讲师团队和后勤保障人员团队;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供应商应服从业主运营管理,接受业主考核。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6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1日下午5点30分。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七楼716室质量标准计量股
联系人:王雯雯、陈玉婷
电话:0553-8829962
投标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开标。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综合评分
评标委按照下表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2.分值汇总
评标委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七、其它事项说明
1.供应商须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我局质量标准计量股。投标文件必须附培训实施方案,方案需明确培训课程安排计划及相应讲师团队力量介绍(简介、资历和职称证明)并附后期人员团队简介,报价应列明分项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细;
2.供应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上限:1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芜湖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26号)、芜湖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9〕543号)等,各项费用应严格控制在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内支出;
4.本项目由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评标,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由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八、公告发布媒体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官网招标采购专题专栏。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芜湖市湾沚区首席质量官培训及标准总监培训服务
2.项目单位: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5.数量:首席质量官培训1期、标准总监培训1期
6.项目基本概况:
(1)培训时间和方式:两期培训于本年度12月底完成。首席质量官培训为基础发证任职培训,培训3天,标准总监培训2天。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可调整实施时间和方式;
(2)培训人数:每期人数100人左右;
(3)培训地点:芜湖市湾沚区;
(4)培训对象:人员来自各级各类质量品牌获奖和今年度申报企业、“四个一”质量提升项目龙头企业、航空产业重点企业以及开展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对象;
(5)培训内容:培训课程按原质检总局《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大纲》(质检办质〔2013〕400号)、《关于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的指导意见》(皖市监标〔2021〕1号)要求,结合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安排。首席质量官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质量发展政策、质量法律制度、质量战略管理、质量文化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品牌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内容。标准总监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企业标准化规划及标准体系建设、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企业标准起草、发布和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申报及评价和认定、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的途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解读等内容;
(6)师资要求:授课老师须为质量管理领域内的知名专家学者,高级工程师,有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企业首席质量官和标准总监培训班授课经历,且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
(7)服务内容:培训服务内容应包含师资(含讲课费、食宿费)、集中教学会场及其他(包含但不限于会场及茶水、卫生、横幅、引导牌等服务)、学员培训期间中餐、教材及文具(每人1份,按计划人数超10%备份)、学员证书、培训满意度调查、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税等全项服务;
(8)付款形式: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相关培训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我科验收合格,于30个工作日内履行经费支付的财务报销程序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培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能较好保障培训工作,具备成功举办培训班的组织能力和经验,有满足培训需求的讲师团队和后勤保障人员团队;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供应商应服从业主运营管理,接受业主考核。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6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1日下午5点30分。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七楼716室质量标准计量股
联系人:王雯雯、陈玉婷
电话:0553-8829962
投标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开标。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综合评分
评标委按照下表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2.分值汇总
评标委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七、其它事项说明
1.供应商须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我局质量标准计量股。投标文件必须附培训实施方案,方案需明确培训课程安排计划及相应讲师团队力量介绍(简介、资历和职称证明)并附后期人员团队简介,报价应列明分项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细;
2.供应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上限:1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芜湖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26号)、芜湖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9〕543号)等,各项费用应严格控制在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内支出;
4.本项目由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评标,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由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八、公告发布媒体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官网招标采购专题专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