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JG2022-11630-001、JG2022-11630-002]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从2022年5月24日00:00 至2022年5月26日23:59止),具体内容如下:
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子包1)[JG2022-11630-001]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 江苏融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653168.00 | 6386590.00 | 6498000.00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0天内。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详见附表一 | 详见附表一 | 详见附表一 |
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子包2)[JG2022-11630-002]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融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通环环保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3258690.00 | 3217942.00 | 3251117.00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计28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满足招标要求(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详见附表二 | 详见附表二 | 详见附表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河源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经理联系电话:020-8363014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811680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9楼
招标人:河源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附表一: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表 | ||||
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 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 江苏融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24790511K | 91320213135994989N | 91320282798349323T |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0天内。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相关证书编号 | / | / | / | |
评标情况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资格能力条件 |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投标人资质要求:子包1的投标人应是拟投主要设备(格栅除污机、刮吸泥机、精密过滤设备、高效沉淀池系统)其中之一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下同)。制造商应具有拟投主要设备的制造或研发经验(制造或研发经验提供证明材料之一: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厂房、设备、专利)。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在本次投标中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的情况。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附表二:
子包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表 | ||||
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 江苏融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通环环保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798349323T | 913302005545423622 | 91320282751443857A |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计28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满足招标要求(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相关证书编号 | / | / | / | |
评标情况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资格能力条件 |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投标人资质要求:子包2的投标人应是拟投主要设备(曝气生物滤池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下同)。制造商应具有拟投主要设备的制造或研发经验(制造或研发经验提供证明材料之一: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厂房、设备、专利)。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在本次投标中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的情况。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