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智能楼宇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金额
17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4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幸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老师023-677061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智能楼宇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为规范比选行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拟对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智能楼宇设备采购施工单位竞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将采用竞争性比选(公开)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竞选。
1、项目名称: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智能楼宇设备采购
2、服务范围及内容:
2.1本次比选需采购1批信息化设备,总金额约174万元,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2完成时间、完成地点及验收方式:
2.2.1完成时间:中选公示期结束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
2.2.2完成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2.3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到达比选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③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比选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成交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比选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比选人所有。
2.3质量标准:达到比选文件要求(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3、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其他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竞选。
(2)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也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允许挂靠。
6、比选文件的获取:
从2023年11月3日9:00-2023年11月5日17:00前,请携带:①获取比选文件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符合比选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上述①、②材料到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代理机构将于在2023年11月5日17:30前将比选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给各报名比选申请人。未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7、比选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当天负一楼指示牌)。
比选时间及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提前30分钟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8、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www.cqzbc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
联 系 人:幸老师
电 话:023-68199398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3-67706145
为规范比选行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拟对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智能楼宇设备采购施工单位竞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将采用竞争性比选(公开)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竞选。
1、项目名称: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智能楼宇设备采购
2、服务范围及内容:
2.1本次比选需采购1批信息化设备,总金额约174万元,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2完成时间、完成地点及验收方式:
2.2.1完成时间:中选公示期结束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
2.2.2完成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2.3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到达比选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③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比选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成交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比选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比选人所有。
2.3质量标准:达到比选文件要求(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3、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其他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竞选。
(2)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也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允许挂靠。
6、比选文件的获取:
从2023年11月3日9:00-2023年11月5日17:00前,请携带:①获取比选文件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符合比选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上述①、②材料到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代理机构将于在2023年11月5日17:30前将比选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给各报名比选申请人。未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7、比选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当天负一楼指示牌)。
比选时间及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提前30分钟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8、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www.cqzbc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
联 系 人:幸老师
电 话:023-68199398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3-6770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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