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58-20711O10006/01(招标文件编号:0658-20711O10006/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水污染源及渔业环境第三方检定检测机构入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中检创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猫岭路9号C区厂房7#厂房四层D10-D16区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9号网讯中心B栋4层和C栋4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中检创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水污染源及渔业环境第三方检定检测机构入围项目。 | 本项目检定检测业务范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水质分析,生物质量分析,沉积物(底泥)分析等。 | 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相关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承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采购人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检验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检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承检机构应当如实记录有关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报送采购人等。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检验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和相关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2、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3、未经采购人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或具体检验检测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其他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结果告知第三方等。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 |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水污染源及渔业环境第三方检定检测机构入围项目。 | 本项目检定检测业务范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水质分析,生物质量分析,沉积物(底泥)分析等。 | 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相关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承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采购人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检验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检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承检机构应当如实记录有关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报送采购人等。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检验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和相关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2、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3、未经采购人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或具体检验检测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其他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结果告知第三方等。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水污染源及渔业环境第三方检定检测机构入围项目。 | 本项目检定检测业务范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水质分析,生物质量分析,沉积物(底泥)分析等。 | 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相关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承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采购人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检验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检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承检机构应当如实记录有关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报送采购人等。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检验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和相关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2、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3、未经采购人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或具体检验检测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其他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结果告知第三方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宗明、方美英、查轩、李复员、曾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3.1资格标准:“3.1.2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 招标文件第二章“1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福建中检创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3、本项目采购人暂估1年费用为480000元,以投标折扣形式报价,各入围企业的中标折扣如下:
入围企业名称 |
中标折扣(折) |
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 |
7.5 |
福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
7 |
福建中检创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6 |
注:本项目为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水污染源及渔业环境第三方检定检测机构入围项目。本项目入围3家定点检定检测机构,各入围企业分别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检定检测机构的定点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期间,采购人将根据检定检测项目的实际情况(如时间、地点、检定检测内容、入围企业的综合实力、服务质量、配合程度等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在3家入围的检定检测机构中分配检定检测项目,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任务量。
4、定标日期:2020年11月03日(招标编号:0658-20711O10006/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5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83714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联系方式:陈星、0591-83718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星
电 话: 0591-8371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