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四川省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家庭教育对策研究课题的项目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征集四川省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家庭教育对策研究课题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家庭教育对策研究
二、项目资金
10万元(包含召开研讨会、专家服务咨询费、问卷制作费、印刷费、人员劳务差旅费、税费等费用)
三、项目内容
1.深入开展课题调查研究。围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家庭教育对策研究工作,在全省至少5个市州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项目承接方制作调查问卷,总有效问卷数不低于1000份,深度访谈20份。
2.召开一次专家研讨会。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专家等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四川省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家庭教育对策研究》课题报告。
3.精准撰写课题报告。课题报告要有详细准确数据,有典型案例分析,有政策理论高度,有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查找;有效利用调查结果精准分析研究后,要有精准、可行、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4.按时提交课题报告。课题报告按详细版(字数不少于2万字)、精简版(字数不超过5000字)方式提交,除电子版外,制作5本课题报告。课题报告提交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0日前。
5.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4月—2024年12月底。
四、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以科研院所、高校或社会组织名义进行,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合法、完备的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的营业执照、正常缴税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其负责人过去两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项目申请单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未成年人和家庭教育领域工作,对妇女儿童工作有一定研究,具有开展调研和报告撰写经验。专家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法学研究能力。
4.项目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应包含项目依据、资金使用方案、绩效目标、具体实施计划等。
5.项目完成后,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省妇联所有。
6.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五、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2024年4月24日—4月29日
2.项目评审: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最终以评分高低确定拟入选单位。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妇联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
请参与申请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做好项目申报书,于4月29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含单位资质材料)加盖鲜章自行密封后书面现场提交四川省妇联516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
联系人:郑老师 028—86276336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24日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家庭教育对策研究
二、项目资金
10万元(包含召开研讨会、专家服务咨询费、问卷制作费、印刷费、人员劳务差旅费、税费等费用)
三、项目内容
1.深入开展课题调查研究。围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家庭教育对策研究工作,在全省至少5个市州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项目承接方制作调查问卷,总有效问卷数不低于1000份,深度访谈20份。
2.召开一次专家研讨会。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专家等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四川省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家庭教育对策研究》课题报告。
3.精准撰写课题报告。课题报告要有详细准确数据,有典型案例分析,有政策理论高度,有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查找;有效利用调查结果精准分析研究后,要有精准、可行、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4.按时提交课题报告。课题报告按详细版(字数不少于2万字)、精简版(字数不超过5000字)方式提交,除电子版外,制作5本课题报告。课题报告提交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0日前。
5.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4月—2024年12月底。
四、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以科研院所、高校或社会组织名义进行,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合法、完备的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的营业执照、正常缴税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其负责人过去两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项目申请单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未成年人和家庭教育领域工作,对妇女儿童工作有一定研究,具有开展调研和报告撰写经验。专家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法学研究能力。
4.项目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应包含项目依据、资金使用方案、绩效目标、具体实施计划等。
5.项目完成后,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省妇联所有。
6.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五、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2024年4月24日—4月29日
2.项目评审: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最终以评分高低确定拟入选单位。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妇联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
请参与申请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做好项目申报书,于4月29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含单位资质材料)加盖鲜章自行密封后书面现场提交四川省妇联516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
联系人:郑老师 028—86276336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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