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用放大镜、取模机项目院内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医用放大镜、取模机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放大镜、取模机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放大镜 数量1台 预算金额4万元 性能要求:头戴式
2、取模机 数量2台 预算金额6万元 性能要求:调拌印模材料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7: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项目方案及报价资料)共8份送达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在封面上(地址: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3#六楼后勤处, 电话:83736422 联系人:谢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不接受邮寄快递。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谈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4月7日
一、项目名称:放大镜、取模机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放大镜 数量1台 预算金额4万元 性能要求:头戴式
2、取模机 数量2台 预算金额6万元 性能要求:调拌印模材料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7: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项目方案及报价资料)共8份送达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在封面上(地址: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3#六楼后勤处, 电话:83736422 联系人:谢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不接受邮寄快递。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谈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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