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2]137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预先审阅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通过调阅、访谈、现场查看有关系统等方式,全面审阅我行现行减值体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差距分析,明确我行现行减值实施中的具体差距、风险点及待提升空间;全面梳理我行现有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流程;对我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进行提前审阅,并对我行的整改方案进行审阅已确保方案的可落地;结合我行模型验证团队的人员配置情况,审阅我行建立的ECL模型内部验证体系,包括制度流程、职责分工、内部验证方法论等内容,提出审阅建议,实现对于《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号)的监管合规达标。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项目,我行的外部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开展本项目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及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建议继续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提供服务。
鉴于上述原因,我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0号普华永道中心17楼
八、本公示期限:自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
如对本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行提出。
联系人:潘火明 联系电话:020-22386549
邮箱地址:jzcg4@gzcb.com.cn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