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线下]赣州昱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宁都县2021年城区宁都大道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费)项目(项目编号:GZYX2021-ND-C008)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1-12-01]
赣州昱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宁都县2021年城区宁都大道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费)项目(项目编号:GZYX2021-ND-C008)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X2021-ND-C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2021年城区宁都大道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一): (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424092860000393390001),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现更正为: (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胜利支行、账户:1510206129000007704),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原招标文件中(二) 13、响应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424092860000393390001),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现更正为: 13、响应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胜利支行、账户:1510206129000007704),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商贸城楼上
联系方式:18379849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昱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三环南路(万豪酒店后面)
联系方式:0797-696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850797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