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灵山县化工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9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c2021-c3-50018-wjjs
预算金额9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浩斌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晓媚0777-688070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灵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灵山县化工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ZZC2021-C3-50018-WJJS(招标文件编号:QZZC2021-C3-50018-WJJS)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化工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风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52号飞扬世代A13F07号

中标(成交)金额:95.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风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灵山县化工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服务 灵山县化工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服务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告中文版定稿,并提交自治区气象局相关机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会通过后15 个日历天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审查并获得批复文件(成果)。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宇旋(组长)、梁心城、莫利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用根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通知规定,由经双方商定。原则上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3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广场路31号(灵山县人民政府大院6楼)        

联系方式:卢浩斌 0777-6529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钦北区小江开发二街6号            

联系方式:钟晓媚 0777-6880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晓媚

电 话:  0777-68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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