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资高速EOM和ECR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女士0825-23620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遂资高速EOM和ECR信息系统安全服务
询价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EOM系统、ECR信息系统于2021年11月23日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及备案工作,已运行1年多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针对该系统进行年安全服务工作,内容包含风险评估、等保三级测评、安全防护服务、现场服务等,经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拟对遂资高速EOM和ECR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各潜在报价人参与报价。
一、询价要求
1、工作范围
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使用的EOM高速公路运维管理信息化平台、ECR高速公路应急智慧及抢险救助保障平台风险评估、等保三级测评、安全防护服务、现场服务等工作。
2、质量要求
详细情况要求按照附件4遂资高速EOM和ECR信息系统等保测评要求执行。
3、进度要求
合同总工期:40日历天。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如下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报价人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020年8月至今,至少完成1个2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系统测评合同。
4、近三年(2020年8月起):①报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②报价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③报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④报价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三、费用组成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人员劳务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报告编制费、评审费、利润、税金、后续服务等所有从工作开始至结束的全部费用。
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及等保备案凭证和等保测评报告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四、构成报价文件的内容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公章);
4、具备公安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诚信证明;
报价文件应密封递交,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五、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评审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询价人不在报名阶段对报名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评审阶段进行审查。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3年8月1日至 2023年8月3日每日上午 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书证件至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5办公室(四川省遂宁高新区黄龙路1号)确认获取资格:
1)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公章);
4)公安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合同或协议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公章)。
注:询价人在对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核实查证时,验证其真实性及报价资格,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法情况的则取消其资格;已参加询价的作废选处理;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工本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交至以下账户,缴纳后,询价人仅提供收据。
开户名: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遂宁市分行
账 号:2310462119201066239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7日下午14时30分,报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报价文件递交至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遂宁高新区黄龙路1号)。
2、询价人定于报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报价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必须向询价人出具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安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方能提交报价文件,否则,询价人将拒收其报价文件。
3、报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1)密封:报价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两副),在封面右上角采用红色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和加盖密封章,封套上不得有报价人的任何标识。未按照上述密封要求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一律不予接收,原封退回。
2)装订: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A4纸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由于报价文件装订造成的丢失、散落、缺页或其它后果概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未按照上述装订要求进行装订的报价文件,一律按照废选处理,不予宣读,不参与评审。
3)正副本要求:报价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签字和盖章要求:报价人公章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的地方亲自签署,并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签名;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法定名称),不得使用专印章;报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5)报价人的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或合价超过最高限价合价的按废选处理。
6)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有多个报价,或提交选择性报价,或有调价函,按废选处理。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八、中选人的确定及合同签订
询价人将按评审小组推荐候选顺序确定最终中选人。询价人确定中选人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中选人应按照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缴纳中选价10%的履约担保)与询价人签订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件条件的,询价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根据推荐候选顺序重新确定中选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http://www.scszgs.com/index.asp)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询价人: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高新区黄龙路1号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825-2362017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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