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蚌埠公司蚌埠和顺静天府41#楼幕墙、干挂石材、铝板、铝合金百叶等外墙装饰工程(自主)招标公告
金额
579.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1104ahsl0641
预算金额57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叶三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郑工0552-4932589
标书截止时间2019/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蚌埠和顺静天府项目

招标编号:20191104AHSL0641

二、招标单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蚌埠和顺静天府项目41#楼幕墙、干挂石材、铝板、铝合金百叶等装饰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控制价579987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分为个标段,拟选择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证书类要求: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需具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且可承接合同金额满足项目要求③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最近一年没有发生过质量和安全事故。

3、类似业绩要求:三年内2016年10月)至少一份金额为300万元(或以上)的幕墙、干挂石材施工业绩合同。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社保审查。(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请出示原件)

4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及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供方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要求:

1)资质证书(投标时出示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出示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投标时出示原件);

4)税务登记证(投标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电子回单(投标时出示原件);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索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9117日至20191111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需于投标前采用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不退,如需要,提供收据)。下载须知如下:

1.下载网址:http://www.cahsl.com,登陆后进入“招标平台”模块的“招标文件下载”版面下载。

2.下载步骤:①点“下载”键;②阅读“招标文件下载须知”并同意;③填写报名信息;④下载招标文件。

3.下载说明:

①下载人必须真实填写报名信息,无报名信息或投标单位名称与下载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投标无效。

② 如有招标答疑及补遗,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本平台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及时下载,未下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要求,“转账单附言”栏目中注明20191104AHSL0641招标文件费字样。 转账账户如下:

账号:34050162680800000328

户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龙湖支行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元(¥:12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按投标截止时间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转账账户如下:

账号:34050162680800000328

户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龙湖支行

投标人转账时,必须在“转账单附言”栏目中注明20191104AHSL0641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信息:安徽水利蚌埠分公司财务科 0552-4933210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111815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学府路100号和顺大厦1704室)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蚌埠和顺静天府项目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叶三,电话:18956591118,电子邮箱:865686070@qq.com

2、招标部门: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学府路100号和顺大厦1704室

联系人:郑工,电话:0552-4932589,电子邮箱:ahslzbzx@126.com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安徽水利和顺大酒店商务楼

电话:0552-3950303 邮箱jiancha3950303@qq.com

十、其他事项(若有)

1)凡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被理解为自愿遵守本招标文件条例的单位;

2)本次招标活动中形成的一切文字,资料都将构成后期签署合同的一部分。

3)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除合同工作内容以外,不得干扰招标人其他工程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合同。如招标人需要,应服从招标人指示。

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违约,取消合同。

6)招标人将视工程进展情况,有自行增加队伍的权力。

7)投标人所有上报至监理及业主的资料必须经项目部统一上报,不得直接越级上报。

8)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其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9)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的全部工程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另外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综合考虑各种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10)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1)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蚌埠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处罚;且乙方必须将施工中造成的既有建筑垃圾(包括各种临时设施、设备的基础)运出现场,不得遗弃在业主用地范围内,否则,若发现一次,投标人承担每立方米1000元的违约金。

12)中标人不得将该工程再进行分包或转包(甲方分包和合同约定可分包的除外),否则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中标人除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中标人进入现场施工后,施工进度需满足招标人要求,若不能按期满足招标人对施工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另行增加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4)中标人中标进入现场施工期间负责与地方关系的协调,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与投标内容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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